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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药材种业发展现阶段的特点
我国中药材种业处于第二个发展阶段初期,中药材商业化育种处于萌芽阶段,药材品种选育、生产繁育、种子加工、推广销售等环节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第一是绝大多数中药材没有主栽品种,品种布局区域化尚处于空白。该项工作因中药材药材种类多,单味药材品种选育数量少,品种推广示范工作处于完全自发和无组织状态,品种商品化率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只有石斛、枸杞、金银花、罗汉果、瓜蒌、杜仲等少数中药材实现区域化布局。其中枸杞是最早实现区域化布局的药材品种,这得益于国家和各枸杞主栽省对枸杞产业长期大力支持。枸杞新品种选育和推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其中“宁杞1号”已是甘肃、新疆、青海、内蒙古等省区主栽品种,引种面积均超过10万亩。近年来宁夏选育的以“宁杞5号”“宁杞7号”“宁杞9号”为代表的一批优质新品种正在推动新一轮的主栽品种更新换代。
第二是中药材种子生产专业化水平低。专业化的种子生产需要建立专门的生产基地,要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严格按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种子生产。目前,中药材优良品种缺乏、种子种苗专业化生产能力低,中药材种质混杂、品种混乱,种子繁育过程中存在的种子质量低、制种成本高、生产效率低等问题仍未解决。种子企业大多通过收购大户自繁自用剩余的部分种子,经加工后供给市场。少部分有实力的种子企业通过自建制种基地进行生产,但制种量有限,市场占有率低。
第三是中药材种子加工机械化水平低。该环节包括指种子脱粒、净选、干燥、精选分级、包衣、包装等机械化作业。种子加工业的发展是种子生产现代化的标志。目前,中药材种子加工受到种类繁多、规格不一、种植面积小等因素影响,种子成套设备的研发工作一直薄弱。当前中药材种子加工主要通过简单的净选去除杂质,以提高种子净度,而机械化脱粒、精选分级和包衣等相关加工机械设备还不能配套。
第四是中药材种子质量标准化存在制定不全面、种子执法监督力度不强等问题。中药材种子质量标准涉及中药材品种标准、原(良)种生产技术规程、种子质量分级标准、种子检测规程、种子加工包装、贮藏标准等5个方面。目前,我国与中药材(包含民族药、地方用药)种子种苗相关的标准有国际标准4个、国家标准58个(目前另有8个中药材种子种苗国家标准已起草并已提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行业标准45个,地方标准779个、团体标准156个,但单品种中具备完整标准体系的不多。目前《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各地区种子执法监督力度不强,造成种子标准推广落地十分缓慢。
第五是少部分中药材品种实现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为了加快推进国家种子基地建设,2019年共有8个中药材制种大县首次入选国家区域良种繁育基地名单:甘肃陇西县、云南云县、贵州大方县、湖南邵东县、湖北英山县、山东平邑县、福建邵武县、安徽霍山县。可使部分地方道地品种实现统一供种,为建立专业化制种大县奠定基础。
第六是企业还不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中药材育种工作主要是由国家政府资金主导下科研院所和大学研发为主,科研与产业存在明显脱钩。通过对全国已选育的品种的选育单位情况(附录1)分析得出,当前育种单位存在如表9-3所示的4种组成形式。科研院所是品种选育的主体,共选育出226个品种,占比为42.3%;第二位的是企业,共选育出87个品种,占比为16.3%。最后的是大学,共选育出59个品种,占比为11.2%。通过“产学研”结合共选育出162个品种,占比为30.4%。总体上,我国中药材品种选育形成了科研院所为主体,大学、企业并重,“产学研”结合联动的品种选育模式。种业企业受到品种选育研发成本、选育周期、研发队伍、推广面积、药材价格等多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决定了企业要成为真正的育种创新主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表9-3中药材品种选育单位的组成分析
第七是绝大多数中药材种业企业没有科研力量作为依托,缺乏种子繁育能力,更无自己的品种、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强。全国从事中药材种子种苗的4860家企业中,只有100余家企业具有中药材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中绝大多数企业中在“副证”中以常规药材名称进行登记,如祁沙参、祁紫菀、白术等。只有甘肃、陕西、广西、北京等4个省市的17家企业是以药材品种进行登记(表9-4),其中甘肃企业数量最多(14家)。此外,种业企业登记的药材品种不仅数量很少,还存在同一省份或不同省份间同一品种重复登记,同质化竞争现象十分严重。登记的品种包括黄芪、柴胡、当归、党参、甘草等10种药材共18个品种。按各企业品种登记的品种次数从大到小顺序为“陇芪3号”(9次)>“渭党1号”(6次)>“岷归1号”(5次)>“陇芪2号”(5次)>“陇柴1号”(4次)>“西芪1号”(3次)、“陇芪1号”(3次)、“陇芪4号”(3次)>“渭党3号”(1次)、“国甘1号”(1次)、亦元生无籽罗汉果”(1次)、“雄优1号”(1次)、“亦元生黑老虎”(1次)、“甘甜牛大力”(1次)、“福星1号”(1次)、“福星2号”(1次)。根据附录1可知,黄芪(6个)、当归(9个)、党参(4个)、柴胡(8个)育成品种数量均较多,但因各种原因大部分品种没有进入市场。这从一方面说明种业企业整体弱小,中药材品种市场化转化能力不足;另一方面说明市场认可的优良品种数量不足,真正品质和产量过硬的品种不多。
表9-4中药材种业企业登记的药材品种
第八是种业育种研发投入总体水平低,“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尚未出现。种业企业通过自主选育或从科研单位获得品种的生产和经营权,以提高种业企业竞争力。目前,具备选育能力的种业企业还很少,如陇西稷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选育出柴胡品种“陇柴1号”和黄芪品种“西芪1号”,桂林亦元生现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选育出百部、罗汉果、黑老虎、千斤拔、牛大力等5种药材10个新品种,成为少数几个具有自主研究力量的种业企业。同时,大部分种业企业通过购买获得品种的繁育、销售和推广权。如国药种业有限公司从中国中药有限公司获得了甘草品种“国甘1号”生产、销售和推广权;承德恒德本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晋中中药材种子开发有限公司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所获得了北柴胡“中柴2号”在河北和山西的生产、销售和推广权。此外,一部分企业选育的新品种主要在公司体系内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成为企业产品保持竞争力的一部分。如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公司选育的丹参新品种“天丹1号”和“天丹2号”,为本集团制药企业提供优质的丹参原料。浙江寿仙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选育的石斛品种和灵芝品种也是同样情形。(摘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中国中药材种业发展报告(2019)》)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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