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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风险沟通会

  • 作者:齐桂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1-05-28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规范和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注册申请人的药物警戒活动。山东省药监局率先响应,联合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5月26日开展第一期药物警戒风险沟通会,督促持有人落实好上市后药物警戒主体责任,全面了解产品风险,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探讨,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会上,山东省药监局、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介绍了开展此次风险沟通的背景与目的;企业汇报了开展药物警戒工作的基本情况;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反馈了参会企业近五年数据分析情况,并提出应关注的风险点。针对以上风险点,与会三方深入交流讨论相对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参会企业表示,此次风险沟通会极大地提高了自身对药物警戒工作的认识,会后将制定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提升质量保证水平。


  药物警戒风险沟通是《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提出的新要求,对于落实持有人药物警戒主体责任,及时传递共享风险信息,有效管控药品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山东省药监局将按照国家药监局相关要求,认真推动《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在山东的落地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齐桂榕)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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