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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评价中心召开2021年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近日,贵州省药品评价中心召开了2021年贵州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会,贵州省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近90人参会。贵州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琎,贵州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药品稽查专员郑刚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要全面学习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高合规意识和合规水平,做好风险防控,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逐条梳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可能存在的缺陷项,并积极进行整改。同时,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要营造人人关注医疗器械安全的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共治共建。
会上对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宣贯。会议指出,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适应近年来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新形势,以法规的形式巩固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成果,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技术创新,鼓励产业创新发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器械的需求。
贵州省药品评价中心相关技术人员就《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要点》《贵州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及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撰写要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帮助贵州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透彻理解和掌握相关法规精神,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做好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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