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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1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联合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两级市场监管局启动以“安全用药 坚守初心”为主题的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汤梅出席并讲话,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主持。
图为活动现场。(马少宾 摄)
活动期间,全区药监部门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安全用药“三走进”(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科普宣传、药品检验机构公众开放日、用药安全科普推广、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等一系列科普宣传活动,持续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增进公众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凝聚共识力量,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药品安全保障。
开幕式上,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品流通协会和新疆济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先后发言。
汤梅表示,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问题。近年来,全区药监系统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创新监管模式,大力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汤梅倡议,要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将“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强化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社会各界参与,构建药品安全共治新格局。自治区药品流通协会代表全区药品流通企业承诺,将全力保障各族群众用药安全,全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卖好药、卖良心药,强化自律、规范经营,共同维护药品质量安全,为全区老百姓的健康和幸福作出重要贡献。
图为活动现场。(马少宾 摄)
活动现场,自治区药监局为现场群众发放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宣传手册、设置过期药回收台。“家庭药箱的药品要分类存放,放在小孩触摸不到的高处;建议定期整理,及时让过期药品安全回收,避免用药安全隐患。”济康大药房店员柴友华向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再三强调,“家里的药一旦过期就千万不能吃,随时送过来,我们常年回收。”
在中药饮片识别台前,药店执业中药师薄爱玲为前来买药的群众讲解如何分辨防己、鸡血藤、黄芪、甘草、天麻等日常中药饮片。
自治区药监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单位负责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两级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自治区药品流通协会、新疆济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20余家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代表、居民代表参加活动。(马少宾 张佳睿)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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