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 中央新闻网站
黑河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
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黑河市市场监管局采取明标准、筑基础、定责任、抓落实等多种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工作。
以建章立制为“切入点”,疏通“堵点”夯实工作基础
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理念,制定《黑河市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四个注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制定了《质量安全告知书》《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索证购进台账》;针对化妆品监管检查人员,梳理了《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查要点》;针对网购化妆品消费者,制发了《网购化妆品消费提示》。注重完善清单。依托“黑龙江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梳理全市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清单,结合系统查询、电话核实、实地检查等方式,及时进行增补和删减。注重健全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出台《黑河市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注重联络指导。建立全市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联络员工作群,深入研究整治内容及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狠抓推动落实。
以普法宣贯为“着力点”,化解“痛点”落实主体责任
始终将化妆品监管系列法规、规章宣贯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四步送法”,持续提升网络化妆品经营主体的知法守法水平,促进整体规范提升。送法“在线”。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等渠道,发布专项行动、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新规等推文信息,以提高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专项行动的认识,有效增强其自查整改意识。送法“入心”。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线上、线下业务知识培训10余次,将法规所涉及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责任进行分解,提醒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披露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履行好化妆品经营者相关义务。送法“上门”。结合日常巡查、监督抽检、疫情防控等工作,采取现场咨询、答疑解惑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宣贯效果,持续提升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送法“入脑”。将网络监管作为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对化妆品网络经营的监管效能,提高问题、线索发现率。
以从严监管为“关键点”,盯住“重点”营造放心环境
坚持化妆品经营者自查与执法人员检查相结合,化妆品净网清源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四个强化”,切实规范网络化妆品经营秩序。强化自查整改。全面组织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自查,发放监管告知书,要求全市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履行法定义务,坚决做到“八个不”。强化集中整治。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网络监测、线索排查等多种渠道作用,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突出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标签违法宣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等重点内容,全面整治化妆品网络销售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化妆品监管与网络监督、广告宣传、价格监管、稽查执法的横向配合,以及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的纵向联动,织密监管网格。强化案件查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整改阶段发现的核查线索追根溯源,对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形成强效震慑。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化妆品违法案件6件,罚款5.4万元。
以服务发展为“根本点”,攻克“难点”探索社会共治
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落实“四个抓好”措施,努力构建共治共享格局。抓好服务指导。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加强调研指导,听取化妆品经营企业诉求及行业意见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抓好举报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网络经营的问题化妆品进行严格监管,有效净化市场秩序。抓好社会监督。积极动员群众、医疗机构医生、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提升监管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抓好消费引导。建立完善常态化宣传机制,不断加大化妆品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化妆品。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