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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审判职能 深化改革创新 最高法发文全面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三个部分16条,围绕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审判职能,提升司法水平,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内容涵盖中医药专利、商业标志、商业秘密及国家秘密、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中药材资源、中药品种等各个领域的司法保护。
《意见》明确,坚持正确方向,立足新发展阶段中医药发展需求,健全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助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
《意见》提出,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正确把握中药组合物、中药提取物、中药剂型、中药制备方法、中医中药设备、医药用途等不同主题专利特点,依法加强中医药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加强中医药驰名商标、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中医药品牌传承发展;研究完善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法律适用规则,引导地理标志权利正确行使,通过地理标志保护机制加强道地中药材的保护;加强对中医药领域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依法制裁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擅自使用中医药知名企业名称及仿冒中药知名药品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准确把握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关系,妥善处理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与中医药领域从业者合理流动的关系,在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维护中医药领域从业者正当就业创业合法权益;加强对中医药配方、秘方、诊疗技术收集考证、挖掘整理形成的智力成果保护和创作者权益保护,支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建设,推进中医药数据开发利用;加强中药品种保护,鼓励企业研制开发具有临床价值的中药品种,提高中药产品质量;加强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支持对完成、转化中医药技术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
《意见》还提出,加大对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依法采取行为保全、制裁妨害诉讼行为等措施,及时有效阻遏中医药领域侵权行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罚威慑、预防和矫正功能。
此外,《意见》还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完善中医药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强化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合作等具体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付佳)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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