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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强化部门联动共筑药品“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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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云南省药监局网站
  • 2024-05-30

  云南省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强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全州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取得新突破。


  建立机制,统筹联动有遵循。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红河州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市场、公安、医保、法院、检察院、海关等部门参与的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及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规范红河州假劣药品认定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公安、财政、检察院、人民法院印发了《红河州假劣药品认定工作办法》,明确了假药认定部门职责,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提供根本遵循,进一步推动了行刑衔接工作落地落实。


  互补不足,协调统一有推进。召开全州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落实药品安全的主要任务,创新工作方式,强化风险防控,深挖案件线索,严厉查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在“药剑”联合行动中,根据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州市场监管局和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及时选派业务骨干联合组织开展对环食药侦办案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参训人员的药品业务知识。


  重拳出击,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有成效。红河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在“药剑”行动中互通信息、线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畅通行政、刑事案件双向移送渠道,持续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2023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开展联合检查126次,完成692个品种产品的认定。通过不断强化联动协作,严厉查处各种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取得突破,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净化。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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