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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药品管理法》征文 | 杨炜峰:做《药品管理法》坚定捍卫者

  • 作者:杨炜峰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24-09-03

1984年《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标志着药品监管走向法治化轨道,我国医药行业发展从此由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GMP规范化管理发展变化贯穿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人生40载匆匆而过,我已从一个懵懂少年成长为一名药品监管的忠诚卫士,见证了广东韶关医药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


实际上,我早已与家乡医药卫生事业“结缘”。我少时体弱多病,每次生病发烧都要服用四环素、土霉素等抗生素,牙齿也留下一层“黑斑”,直到参加工作后才知道这是“四环素牙”。


1995年大学毕业季,学校实行分配与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就业模式,风华正茂的我选择返回家乡服务,投身药品检验事业。每天到实验室,准备实验器具,选取样品,按照药品检验规程开始操作,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这就是我平凡工作的一天。但我刻苦钻研药品检验技能,努力修炼“火眼金睛”去发现质量可疑药品,用心确保每一份实验数据真实可靠,为每一份《药品检验报告书》提供技术支撑,为公众用药安全提供一份保障。


2001年,我有幸从一名技术人员转岗为药品监管人员,这一年我离开实验室,走进办公室。每天除了面对电脑、文件,整理报告等工作,还要接待企业办事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工作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不变的是我细致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时光匆匆,悠悠八载,家乡的医药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药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从无到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全面建立……


2009年,我又转战稽查执法岗位,与《药品管理法》的联系更加紧密。群众无小事,面对投诉举报者诉说被侵权的经历和违法现象,他们的殷切期盼,让我更加坚定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每天我都兢兢业业、鼓足干劲进行一天的工作: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调查核实并填写现场记录,查阅法律法规条款,在办公室整理报告和开具处罚文书等。每当捣毁一个无证制售假劣药的“黑窝点”,处罚生产经营不合格药品的违法商家,协助其他部门将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帮助消费者追回损失等时刻,我都能深刻体会到执法为民的快乐。


回首峥嵘岁月,我已从稚嫩学子成长为药品监管大厦的基石,老骥伏枥继续在药品监管的征程上发光发热,回馈家乡。


(作者单位: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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