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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药品管理法》征文 | 冯晓松:以法律为盾 以责任为矛

  • 作者:冯晓松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24-11-05

药品,是关乎人类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作为药品领域的重要法律,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规范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作为一名药品检查人员,每日投身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工作中,《药品管理法》宛如我手中的利剑和心中的明灯,是我履行职责、守护人民健康的强大武器和根本遵循。


我首次与《药品管理法》接触还是在校学习期间。家中老人被某养生会所对假药的宣传所诱导,放弃慢性病正规的医学治疗,高价购买成分和效果存疑的商品。多次劝说无果后,我利用药事管理课上学习到的《药品管理法》相关法条,向当地监管部门提交该养生会所涉嫌售卖假药的证据,不法商家被及时查处,所幸未贻误家人的治疗。


如今,我从事着药品检查工作,每当踏入忙碌的办公室或是企业的生产车间,我都深知自己肩负的重任。每一盒药、每一瓶针剂,都关系着百姓的生命健康,而《药品管理法》则是确保这些药品安全有效的坚固防线。


在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中,我们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开展全面检查。从原材料的采购、检验,到生产工艺的执行,再到成品的质量检验,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有丝毫疏忽。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是我们检查的重点。任何对生产工艺的擅自改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批准,以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对于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管理法》同样有着严格的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记录必须真实完整。这不仅有助于追溯药品的来源和流向,也为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药品提供了有力依据。我们会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以防止药品在储存过程中发生变质。同时,对药品销售人员的行为和资质也进行规范,确保他们能正确地向群众提供药品。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遇到过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部分企业可能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药品质量,采取各种方式试图规避法律的硬性规定,这些企业的管理人员从事药品行业多年,深知从何种角度以何种方式隐蔽地跳出法律的约束。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药品质量的重要性。


随着医药科技的不断发展,新的药品和生产方法层出不穷。《药品管理法》也在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行业的变化。这要求我们监管人员持续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将其准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药品管理法》为准则,坚守岗位,严格监管,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我坚信,只要我们每一位药品监管人员都以法律为盾,以责任为矛,就一定能够筑牢药品安全的防线,让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安心药,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陕西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汉中分中心 冯晓松)


(责任编辑: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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