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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田一化妆品典型案例被国家药监局简报推介

  • 作者:骆丹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4-12-16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某超市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被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简报专刊第4期刊用。


  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新田县某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营业区化妆品展示柜上陈列有9瓶“某品牌薄荷爽肤沐浴露”,经查询国家局信息数据,显示该款普通化妆品已于2022年9月8日取消备案。


  经调查,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该局依法没收当事人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并处以罚款。(骆丹)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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