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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药品管理法》征文 | 梁萍:一名药监卫士的成长故事
我大学本科就读于中国药科大学,毕业后在一家药厂担任质量管理员,2011年进入药品监管部门工作至今,在省、市、区、所四级药监机构均有实习和任职经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也一路陪伴我、助我成长至今。论述性的文字难免枯燥,不如就通过三个记忆犹新的小故事来分享我的成长喜悦吧。
缘起“药事管理”
我与《药品管理法》的缘分始于大学所学的“药事管理”专业。在本专业,我系统全面地学习《药品管理法》等一整套药事法规以及药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知识。法规课程的授课老师皆是资深的药品法规专家,曾经参与过《药品管理法》等法规修订工作。当年,知道“药事管理”专业的人不多,我和《药品管理法》的“相遇”也属机缘巧合,但随着学习的深入,我深深地热爱上这个专业。
大学期间,印象深刻且受益颇多的当属“第二课堂”活动,同学们自发组织“直击药害事件,关注药品安全”等主题学术宣讲论坛,规模由小及大,听众范围由班级扩大到学院以至全校,旨在弘扬药品安全主旋律,共同护航药品安全。在前期充分收集资料和激烈地分组讨论基础上,同学们围绕重大药害事件,结合“热乎乎”的药事法规理论,进行原因分析、策略探讨。学院院长亲自带领任课老师们全程参加活动,并对每一项探讨都提出独到的见解和极具建设性的意见,为我们的《药品管理法》研学路点亮了明灯。这段与众不同的学习经历,让象牙塔里的我对《药品管理法》注入了特殊的情感,产生了捍卫药品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传帮带”初体验
大学毕业后,我通过校园招聘回到家乡的一家药厂工作,担任质量管理员。正是因为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熟悉,我迅速适应岗位需要,工作能力也得到领导的认可。其中一项尤为重要的工作是“新员工上岗前培训”,由我负责授课。
为了上好每堂课,我重温《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药厂各岗位操作规程和工作实际,准备讲课内容,并制作试卷考核培训效果。看到新员工们对假劣药品概念、岗位操作规范等内容充分掌握后,我才会轻轻松一口气。这段培训授课经历,让我对《药品管理法》有了更接地气的认识,也让我体会到了教学相长的幸福感、成就感。
持续学法保安全
2012年,原海口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下简称区局)挂牌成立,我有幸经过层层选拔考上该局公务员。“科班出身”加上已有药品稽查经历的我再次被委以重任,负责药品科工作,区局的药品监管职能是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通过对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初步检查和调研,我发现大部分药店经营者药品安全意识和素质整体较强,对于《药品管理法》,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而一部分规模不大的医疗机构,仍存在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药品管理不规范等用药安全隐患。为及时解决问题,经上报局务工作会议讨论,区局迅速制定并施行一系列监管措施,全面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我主动加班加点,再次翻阅研读《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连夜制作《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法律法规汇编》,为监管人员和经营者提供学习参考,并在日常培训工作和现场检查宣教中广泛运用。同时,建立药品使用单位信息库,组建微信交流群,提供共同提升的交流互助平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紧盯重点问题跟进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作为一名年轻干部,我在运用《药品管理法》开展监管实践中得到了成长锻炼,并且由衷地生发出职业荣耀感。
十几年来,我经历了多次药监体制改革,单位名称也转变为市场监管局,我先后负责过药品稽查执法、药品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化妆品监管等业务工作。无论负责哪一块工作,我都能沉下心去钻研,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药品安全关乎国计、维系民生。身为药监人,更需要脚踏实地精神、扎根奉献精神,努力践行《药品管理法》保障安全、护佑民生的立法宗旨,担当一名合格的药监卫士。
(作者: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萍)
(责任编辑:陆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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