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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要求:绘就居民用药画像,精准研判药品资源供应趋势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其中,关于用药情况,要求建立中药智能药学服务、基层缺药登记服务、合理用药审核及药事管理协同服务、居民用药监测服务信息系统等,绘就居民用药画像,预测全人群药品使用需求,精准研判药品资源供应趋势。
总体要求
《通知》作为《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为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基于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参考依据。
《通知》坚持数字健康创新、绿色、科学发展理念,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整合医共体内各项职能和资源,优化业务服务流程,强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数据共享,推进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数字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体制优势及信息化倍增效应。
《通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功能。包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5个方面36项功能。
一是区域医疗服务协同应用,包括医学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远程会诊、消毒供应、医疗急救等7个资源共享中心的信息化功能。
二是便民惠民服务协同应用,包括电子健康卡应用、“互联网+诊疗”服务、“互联网+慢病”协同管理、“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约诊疗服务、中医智能辅诊服务、中药智能药学服务、基层缺药登记服务、居民用药监测服务等9项信息化功能。
三是医疗管理服务协同应用,包括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服务、合理用药审核及药事管理协同服务、医保业务协同服务、远程医学教育、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5项信息化功能。
四是公共卫生服务协同应用,包括慢性病、老年健康、妇幼保健、疫苗接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其他卫生等业务协同服务的7项信息化功能。
五是基层医疗卫生综合管理,包括综合决策管理可视化展示和人力资源、财务、物资、药品耗材、行政、医共体绩效、医疗废弃物等统一协同管理的8项信息化功能。
第二部分建设模式。包括强化省市统筹集成部署、统一信创网络管理要求、优化系统信息协同共享、完善数据信息安全保障等4个方面,明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要基于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业务需求,一体化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业务整体协同服务体系,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业务功能应用。
用药要求
《通知》指出,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建立智慧共享中药房信息系统,支持县域内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享县级医院中药药学服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中药药学服务与监管,强化中药申领、调拨、储存、调配、核对、发放、煎煮、配送、药嘱等全过程的可追溯和精细化管理,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及医共体之间中药信息共享和同质化服务,提升基层个体化用药、煎药、制剂等中药药事服务能力。
建立基层缺药登记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经审核通过的延伸处方和个性化治疗需求处方,支持患者在基层就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缺药登记,实现按照临时采购程序配送至登记机构。
建立居民用药监测服务信息系统,以患者为主索引记录居民连续就诊看病用药情况,汇集用药全量信息,绘就居民用药地图、用药画像,形成基层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和儿童等用药队列,预测全人群药品使用需求,精准研判药品资源供应趋势。
采用智慧药学分析引擎,建立统一信息标准的合理用药审核及药事协同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临床用药的合理性监控及全处方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处方/医嘱上传至合理用药审核信息系统,牵头医院对临床用药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主动对处方进行分析、干预、点评和监管,有效预防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实现临床用药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针对性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门诊处方、住院医嘱、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的前置审方服务,开展处方点评和用药指导,监测处方执行情况和处方流转状态,形成对患者合理用药的事前监控、事中干预、事后分析,促进优质、紧缺的药师资源共享及药学服务下沉,保障患者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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