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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格发现”到“价值采购” 我国药品、医用耗材集采规则持续优化
近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第十一批集采品种遴选情况。经过三阶段筛选,55个品种纳入第十一批集采报量范围。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负责人表示,国家医保局指导联采办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采购规则。在竞价规则方面,本次集采的价差计算基础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作为参照,这就减小了低价的冲击,集采逐渐从“价格优先”向“质量价格并举”转变。这种优化将促进医药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创新上,有利于整个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多元化集采模式形成
药品集采政策自实施以来,一直担负着一个重要的职能,即“价格发现”。集采的本质就是将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整合在一起,形成大规模的采购量,以量换价,实现采购效益的提升。这种规模优势使采购方在市场中处于更强的议价地位,可以促使供应商报出更接近成本的价格,从而发现合理的市场价格。
近年来,我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逐渐从“价格发现”向“价值采购”转型,经历了早期以“竞价、议价为主导”的集采后,现阶段已经形成“综合评议提质量、带量联动保价格、竞价降本、议价保供”的多元化集采模式。综合评议集采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如2024年浙江第五批药品集采、安徽中成药集采、陕西14省联盟药品集采、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采、江西16省联盟药品集采等项目均采用了综合评议的方式。
综合评议是一种将价格、技术、商务等多种因素综合起来进行考量和评价的评标方法,能够从多个维度对投标方进行评估。其不仅关注价格,还涉及产品的质量、性能、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企业信誉等,避免了单纯以价格为导向可能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有助于评选出实力更强、更符合采购需求的产品和供应商。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药品或耗材,综合评议可以给予其更多机会,促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价格发现”与“价值采购”
“价格发现”与“价值采购”本质上完全不同,但又相互关联。“价格发现”侧重于通过市场的力量,让价格能够准确反映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市场供需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是一个寻找市场均衡价格的过程。“价值采购”则强调在采购决策中,要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供应商信誉等多个因素,以实现采购活动的最优性价比。
“价格发现”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集采的规模优势,打破以往医药市场中价格不透明、虚高的局面,找到药品和耗材在市场中的合理价格水平,挤出价格水分,降低采购成本,减轻医保基金和患者的负担。例如,在早期的药品集采中,通过多轮竞价等方式,让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而“价值采购”的目标是在采购过程中综合考虑药品和耗材的质量、疗效、安全性、创新性、服务等多方面因素,以实现医疗资源的最优配置,提升医疗服务整体价值,更好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如创新性的抗癌药物在国谈时,会重点考虑药物对患者生存期延长、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的价值。
在采购决策依据方面,“价格发现”主要依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来进行采购决策。通常会设定价格标准和降幅要求,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价格最低或降幅最大的产品或供应商。“价值采购”的决策依据则更为综合和全面,会建立一套涵盖质量、疗效、安全性、经济性、创新性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产品和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采购对象,而不是单纯以价格作为决策因素。
在实施方式上,“价格发现”常采用集中招标、竞价、谈判等方式,吸引供应商参与竞争,以达到降低价格的目的。在操作过程中,比较注重采购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价格竞争的公平、公正。“价值采购”除了运用一定的招标、谈判等手段外,多采用综合评议,加强与临床专家、医疗机构、患者等多方面的沟通与合作,通过开展临床评价、专家论证、患者需求调研等活动,全面了解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同时,还会注重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鼓励供应商提升产品和服务的价值。
“价格发现”在短期内能有效降低医药产品价格,对抑制医药市场的价格虚高现象效果显著,使医保基金和患者直接受益。但可能会导致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产品的质量,或者使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困境,不利于医药产业的长期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价值采购”引导医药企业更加注重产品的研发创新、质量提升和服务优化,推动医药产业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型。鼓励企业通过提高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来获得市场份额,有利于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医药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集采规则健康发展
从“价格发现”到“价值采购”,是我国药品、医用耗材集采规则持续优化的表现,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医保战略性购买”未来的方向。
早期的“价格发现”主要是为了挤压产品虚高的价格水分,而“价值采购”在此基础上,更注重药品和耗材在医疗质量提升、患者健康改善等方面的深层次价值,使采购制度的目标更全面、更科学。“价值采购”需要建立更复杂、更精细的采购规则和评价体系。例如综合评议法的应用,需要明确各项价值指标的权重、评价标准等,这对采购制度的规则设计要求更高,也意味着制度更加成熟。
国家相关部门在推进药品和耗材集采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强调质量优先,鼓励创新,如对创新药、创新耗材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倾斜,引导集采向“价值采购”方向发展。通过综合评估,可以选择性价比更高的药品和耗材,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更有效地利用医保基金,实现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要真正实现“价值采购”,需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估体系。除关注价格外,应关注药品和耗材的质量、性能、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兼容性、售后服务等多个维度。例如,对于药品要重点关注其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等,对于高值医用耗材要评估其临床价值以及与现有医疗设备的兼容性,对各项评估指标进行量化,根据重要程度为每个指标赋予合理权重。当出现新的治疗技术和产品时,要及时将相关因素纳入评估体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患者和医疗机构更注重药品和耗材的质量、性能和适用性等。“价值采购”能够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需求,适应医疗行业的发展趋势。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未来将有更多的数据和技术手段被用于对药品和耗材的价值评估,为“价值采购”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推动“价值采购”不断完善和发展。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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