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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起效化学仿制药物理化学及结构特性研究指导原则发布

  • 作者:落楠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6-10-10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日前,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局部起效化学仿制药物理化学及结构(Q3)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等皮肤外用或经皮给药局部起效的化学仿制药,为该类药物的质量控制研究提供指导。

  皮肤局部给药局部起效化学制剂多属于热动力学不稳定的复杂体系,其物理化学及结构(Q3)特性的差异,可能导致药物释放及渗透行为等发生变化,因此,Q3特性研究是该类药物研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原则》重点阐述局部起效化学仿制药Q3特性研究内容、样品要求与评价标准。

  Q3特性研究主要包括性状、相态、微粒结构、原料药晶型、密度、酸碱度、油相基质、流变特性、水分活度和干燥速率、形变相关特性等。《指导原则》指出,进行药学研究时,应结合品种特性与剂型特点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所需的研究项目,并进一步介绍研究内容。例如,微粒结构方面,需对粒度分布、晶癖,多相体系的液滴粒径分布(如适用)进行研究,并提供所有相关样品的完整研究资料。应采用染色法、电导法等适宜的方法,对乳化类型进行研究。原料药晶型方面,当原料药(或其他微粒)混悬于制剂中时,应对原料药的晶型进行研究,必要时控制。

  对于研究样品,《指导原则》建议根据参比制剂特性(包括但不限于变异性)及自制制剂的研究数据,合理地确定Q3特性对比研究的批次数量及样本量。所选择的批次数量及样本量应具有足够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指导原则》指出,在制定Q3评价标准时,需通过充分的论证,确定合理的评价标准,确保标准设定的科学性。在开展Q3特性对比研究时,建议依据各检测项目的特点,采用经过全面方法学验证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应根据参比制剂特性(包括但不限于变异性)、自制制剂的全面对比研究及稳定性考察数据,充分表征自制制剂与参比制剂的Q3特性。如存在差异,需提供详细的说明和相关依据,以证明其不影响药物的质量,以及安全性与有效性。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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