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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上虞区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 作者:陈颖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 2018-08-02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该区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发展开展了调研,就如何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进行了探索。


  现状:利润总额首现负增长


  截至2017年底,上虞区共有单体药店及连锁门店156家,其中连锁企业2家,辖连锁门店70家,连锁率44.87%;全年实现销售总额23675.6万元、销售利润5740.44万元、利润总额-306.36万元。梳理发现,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连锁率相对低。上虞区连锁企业平均门店数为29家、连锁率44.87%,而绍兴市和浙江省的连锁率分别为49.80%、53.04%。从连锁变化趋势看,2017年较上年新开连锁门店5家。除震元堂、易心堂在商务部2016年医药商业零售百强企业榜单中分别排第40位、95位外,其余单体店规模较小、总体实力不强、品牌效应偏弱。


  二是新型业态不足。少数单体药店经营保守,没有大的投入和运作,没有发展新型业态和新型增值服务,利润总额总体增长较慢。有的药品零售企业为抢占市场,投资速度过快、规模过大,利税总额、利润总额连续负增长。


  三是发展趋势堪忧。近年来,上虞区各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业主努力经营,2017年药品零售企业实现销售总额、销售利润“双增长”,分别为1970.15万元和933.6万元,同比2016年分别增长4.98%、-16.94%。但利润总额首次出现负增长,呈下降趋势。


  原因:资本运作活跃度偏低


  总体上看,上虞区药品零售企业发展基础相对较好,整体质量较优,但主要经济指标出现负增长,发展趋势不容乐观。


  首先,资本运作保守,资本运作整体活跃度偏低。华虞大药房经营风格相对稳健,最近3年门店数量相对稳定。少数单体药店业主小富即安,求稳怕变, 难有大的投入和发展。医药电商、大健康产业等新业态难以萌芽,增值服务和附加值少。


  其次,绍兴市对药品质量监管要求较为严格,如《绍兴市药品零售药店设置规定》明确连锁加盟门店、外地连锁企业门店参照单体药店管理;卫生部门对云处方、电子处方等严格把关;社保部门对医保定点药店管理较严。这些政策虽然保证了社保资金和用药的安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发展。


  另外,本地药房在区外品牌优势不明显,单体药店在区域外影响力较弱,再加上配送成本较高、人员管理困难等,影响了其区外发展的积极性。


  对策:引进新型业态促发展


  综上,建议如下:


  一是坚持放管并举。在市场监管政策方面,进一步降低对连锁门店仓库设置要求;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许可事项审批流程;会同社保部门抓好零售和医保定点药店合理布局。在卫生政策方面,探索“处方药+电子处方+医保在线支付”的三方信息共享模式,促进医、药分开。


  二是加强外引内拓。积极引进行业巨头、大品牌、上市企业,鼓励其设立直营连锁门店;积极引进药学人才,发挥人才的作用和影响力;鼓励连锁企业通过收购将现有单体药店改为直营门店,积极开拓区外市场。


  三是引进新型业态。近两年,制药企业直接将产品授权给药房销售的DTP模式越来越普遍,鼓励制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合作发展DTP。对新开设的DTP药房,建议社保部门验收后即认可社保定点资格。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需配合健康管理长期服药,连锁企业可利用门店布局优势,将病人、处方、药品三者关联。安装无人售药机,实现24小时无人售药。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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