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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科学的起源(下)

  • 作者:杨悦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 2019-06-14

  FDA监管科学的发展路径


  在关键路径计划等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2010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启动了监管科学计划,将监管科学融入FDA监管活动的方方面面。


  FDA将监管科学定义为:“发展评价监管产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和功能的新工具、标准和方法的科学。”监管科学的推进和创新是FDA保护和提升公众健康核心任务的基础。作为一个以科学为基础的机构,FDA必须使用最佳的、最可及的科学数据来支持监管决策,以此改善有益于公众健康的FDA监管产品并增强对所有产品的监管。重视监管科学发展的现实意义就是在于促进药物创新,为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提供了新手段。


  2011年8月17日,FDA发布了《促进FDA监管科学:战略计划》,在FDA监管药品、食品、化妆品等产品上推行以科学为基础的监管理念。该计划确定了缩小为支持监管决策制定所要求的科学知识之间关键差距的策略,包括提供新的医药产品研究工具、模型,提高临床试验的质量和效率,识别和评估缺乏最佳终点指标试验领域的临床终点和相关生物标记物等手段,解决监管科学和创新的需求,优化产品开发和审评过程。通过缩小上述差距,FDA的监管科学计划可以促进新型科学技术和基础科学的发现向实际诊断、治疗、治愈疾病的方法转化,从而降低了研发产品的时间、复杂性和成本。同样,通过提供用以审评的创新型工具,监管科学将会帮助FDA审评人员更好地获得新产品的数据并更好地评价新产品。监管科学工具对于加速患者需要的新型、安全且有效的治疗手段的开发是必不可少的。


  在该计划中,FDA明确了8个重点科学优先领域,包括:提高产品安全性的毒理学现代化;通过采取促进临床评价和个体化医疗创新的激励政策,改善产品开发及患者治疗结果;促进产品生产改进和扶持质量提高的新方法;确保FDA做好对创新技术评价的准备工作;通过信息科学使用多种数据,提高健康管理水平;实施新的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体系,促进患者健康保护;促进保护美国乃至全球健康和安全免受威胁的医疗对策发展;加强社会和行为科学,帮助消费者和专业人员使用产品时做出明智的决策。2013年,FDA又新增了第九个重点发展领域,即加强全球产品安全网络。


  监管科学是FDA所有工作的核心


  1.FDA使命与战略


  FDA通过确保人用药品、兽用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等的安全性、有效性,行使其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职责。FDA通过鼓励创新,使药品、食品更加安全、有效、可及,同时通过为大众提供正确的、科学的信息,使他们可以选择让自己更健康的药品和食品。为实现上述使命,FDA制定了2014~2018年的战略重点和战略计划(每4年更新),统领着FDA及各大中心和办公室的工作。


  2.FDA 2014~2018年的5个战略重点领域战略重点领域是FDA发展的核心理念,指导FDA战略计划的实施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包括监管科学、全球化、安全和质量、智慧监管、管理工作。这5项战略重点是独立的,也相互关联不可分割。其中,监管科学是FDA所有工作的核心重点,其他4个重点与之交叉,共同助力FDA实现效益最大化。


  监管科学的推进和创新是FDA保护和提升公众健康核心任务的基础。


  全球化要求FDA运用全球化的思维思考、参与全球工作。实现保护美国公众健康的目标,这取决于FDA在国外的监管合作能力。FDA必须与国外的监管部门、行业、地区或国际组织一道,鼓励并促进以科学为基础的标准的实施,保证产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智慧监管指FDA通过智慧、合理和以科学为基础的监管,构建最合理的监管制度框架,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负担,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实现保护公众健康的目标。智慧监管要求FDA保持动态化,与时俱进,发现和利用最优的科学技术,从而引导有价值的创新的实现,促进行业的公平竞争,减少产品召回,巩固消费者信心。


  安全和质量包括制造产品的规范;将产品提供给消费者的供应链的完整性和保护公众的方法,包括对特定类别产品和产品安全报告系统的实验室样品分析。


  管理工作强调FDA要利用有限的预算和资源去实现各项计划的实施。随着一系列法案赋予FDA新的监管职责和权力,FDA会继续优先招聘、发展和雇佣高质量的劳动者,改善职员招聘、补偿、培训、评估和雇佣系统和流程。


  FDA将通过分层规划的框架实施这些战略重点。首先,FDA高层将这些战略重点纳入年度预算编制和流程规划中。FDA各大中心和办公室按照项目制定明确计划和关键指标,并及时监控,以反映战略目标和项目实现的进程。进展情况将结合长期目标与战略,通过年度绩效和雇员绩效计划方案以及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监管;项目执行情况将通过FDA-TRACK行动由高层领导定期审查(每季度审查一次)。


  3.FDA 2014~2018年的核心目标及战略措施在顶层战略计划的基础上,FDA还提出了2014~2018年的四大核心目标,即加强产品监管,改善和保障FDA监管产品的可及性以使公众健康获益,促进利益相关者知晓FDA监管产品的决策信息,强化组织的优良运作和责任机制。实现上述核心目标的具体战略措施如下:


  加强产品监管,包括增强监管科学的使用,以促进标准的发展、分析和决策;降低制造、生产和分配上的监管风险;加强对产品问题的监测与监督;提高识别并应对产品紧急问题的能力。


  改善和保障FDA监管产品的可及性以使公众健康获益,具体指提高监管科学在评估产品上的效率,提高产品开发过程的效率,提高审评程序的可预见性、一致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提高监管科学在评估产品上的效率在于提高监管活动的科学性和创新性,解决未满足的医疗和公众健康需求,保护患者和消费者。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FDA在监管产品的开发、评估、生产和使用方面发生了根本变化。例如细胞和基因疗法、纳米技术等新产品促进健康改善的同时,也需要新的方法评估这些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FDA在推动和促进创新的同时必须根据可获得的最佳的科学数据和最好的工具、方法用以评估监管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公众健康影响和公众使用。为确保美国的全球创新领导地位,FDA将继续提高监管科学能力和高效率评估监管产品。在2014~2018年,FDA重点实施战略措施包括:加强与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监管团体的合作、培训和信息共享;推动药品研发工具的开发,促进改善生命质量和用于挽救生命药品的开发并且缩短医药产品研发时间、复杂性和成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高质量、最先进的科学研究;推动生物信息学基础设施现代化在系统生物学、食品安全、基因组学、药物基因组学、预测毒理学、神经系统功能和生物医学影像领域应用最新数据。


  近年来,FDA在审评新药方面取得巨大进步,一些重大新药审批的效率和质量世界领先,然而一些对公众健康非常重要的药物(如抗生素)的开发仍严重滞后。这些针对特殊疾病、未满足的医疗需求和特殊人群的医药产品的开发成本往往较大,产品开发者也面临严峻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科学创新活动更需要重视对医药产品开发过程的优化,实现医药产品开发的效率和可预见性,从而开发出安全、有效、可及的医药产品。


  提高药品研发过程效率的战略措施包括:促进药品研发和试验中使用的评价方法、工具和模型(如动物模型、生理模型、计算机模拟)的开发;促进罕见病药品研发;促进FDA和发起人在医药产品开发过程的沟通;促进先进技术、方法和相关科学发现的应用;促进个体化医疗发展;促进新抗菌药的研发。


  提高审评过程的可预见性、一致性、透明性和高效性是促进创新和提高FDA监管产品可及性、促进公众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FDA认为在当今经济形势下,明确这一监管目标极其重要。及时评价新的人用药品、兽药、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FDA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的核心使命。用户付费法案(如PDUFA、GDUFA等)规定申请人支付一定费用支持FDA雇佣额外的审评人员和升级信息系统。与此同时,FDA承诺明确的审批目标并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措施。这些改变极大地改善了审批过程,使FDA能够在严格保证上市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标准的基础上快速审批。同时,在审评过程中加强监管人员与申请者的沟通,对于审批效率的提高也有重要作用。


  审批周期长有时往往是因为申请材料不完整、缺失严重或是FDA与申请者需要额外的讨论造成的。如果这些问题能够在审评开始时解决,就会避免审评资源的浪费。FDA一直致力于通过增加与申请人的有效沟通,促使审批过程透明化,从而减少审评资源浪费。《处方药使用者付费法案》(2012 PDUFA V)允许新分子实体的新药申请和创新生物制品申请采用新的审批模式,关键就在于增加审评过程的交流。FDA一直致力于通过自动化标准IT体系,实现人用药品、生物制品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沟通交流、审评以及信息管理。在2014~2018年,FDA通过实施以下战略措施来提高审批程序的可预见性、一致性、透明化以及高效性:药品申请数据采用电子化提交方式;实施电子化管理审评程序;提交数据标准化和完整性;考虑健康差异和健康产出的监管决策;加强与行业和公众在产品上市前的审批流程和申请提交状态方面的沟通。


  促进利益相关者知晓FDA监管产品的决策信息。加强社会和行为科学,帮助患者、消费者和专业人员对产品使用作出最明智的决策;增加患者和产品供应商获得FDA监管产品风险-效益信息的渠道;提高向公众提供的产品安全性和健康信息质量。


  强化组织的优良运作和责任机制,具体指招募、发展、保留和战略上管理高水平的工作人员,提高FDA整体运作的效率,对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增强机构的效率和能力。


  【监管科学的起源(上)见5月31日本版】【本文选编自杨悦.监管科学的起源[J].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9.4(183):13-23. 本报有删节】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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