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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体系核查指南明确了哪些内容?

  • 作者:陆悦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0-03-20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陆悦)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质量,3月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适用于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同时为相关企业准备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时提供了指引。


  《指南》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制定,应当在遵循《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前提下使用。《指南》要求,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建立与产品实现过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在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有效运行,保证设计开发、生产等过程数据真实可靠、完整、可追溯,并与注册时提交的全部注册申报资料一致。核查人员应当结合注册申报资料,重点关注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设计开发、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内容,以及真实性核查要求。核查结论分为通过核查、未通过核查、整改后通过核查、整改后未通过核查4种情形。


  《指南》明确了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的重点内容,从机构与人员,厂房、设施、设备,文件管理,设计和开发,采购,生产,质量控制七个方面予以详细指导。在样品真实性方面,《指南》也从样品的生产记录、可追溯、过程检验记录、留样、原材料采购记录等多个方面明确了核查要求,确保企业申报样品的真实性。


(责任编辑: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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