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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同善堂等3企业(医院)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合格

  • 作者:王泽议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1-10-15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泽议)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标示为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医院)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通告指出,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叶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药屑杂质;经资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陈香露白露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经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乐山老年病专科医院生产的1批次楂何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装量差异。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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