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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药及罕见病药获政策持续支持 2023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即将启动

  • 作者:冯玉浩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3-06-15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及《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申报指南》),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即将启动。从现有信息来看,政策依旧向儿童药、罕见病用药倾斜,部分药品将不再受到优待;此外,企业申报流程与内容等部分细则也迎来调整。


  持续支持儿童药及罕见病药


  儿童药和罕见病用药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共新增22个儿童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2023年目录调整将继续向儿童药、罕见病用药倾斜。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申报指南》,凡在2023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属于《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说明书适应症或功能主治中包含有卫生健康委《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所收录罕见病的药品,均可通过各自的申报通道进行申报。与其他目录外产品申报要求不同的是,对上述药品不设置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间获批的硬性要求,意即2018年前获批的相关药物均可申报参与调整。


  数据显示,今年1月—5月间,共有34个儿童用药在我国获批上市,其中包含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酪氨酸血症I型患者的尼替西农口服混悬液,用于治疗3岁及以上伴有症状、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的I型神经纤维瘤病儿童患者的硫酸氢司美替尼胶囊等。2023年医保目录调整,无疑给今年新上市儿童用药进入目录提供了条件。


  弗若斯特沙利文与病痛挑战基金会共同编制的《2023中国罕见病行业趋势观察报告》也显示,2019年到2022年间,《第一批罕见病目录》中共有31种罕见病的73种药物已纳入医保,但截至今年3月,仍有24种罕见病的30种药物未纳入医保。2022年下半年以来,包含依达拉奉舌下片、硫酸氢司美替尼胶囊、氯马昔巴特口服溶液等在内的多款罕见病用药获批上市。有理由相信,随着2023年目录调整,有更多罕见病用药会进入医保目录,相关患者也将持续获益。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新冠病毒感染正式“乙类乙管”,新冠治疗药物不再享受倾斜政策,曾连续3年为新冠治疗药物设置的单独申报通道,在2023年目录调整中拟被取消。


  针对目录外药品,《申报指南》明确,其申报条件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但仅因为转产、再注册等原因,单纯更改通用名的药品除外”。《申报指南》特别提出“符合本条件的新冠抗病毒用药可按程序申报”,即新冠抗病毒用药不再享受此前的单独申报通道。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已获批上市的新冠小分子口服药共有6款,其中只有来自真实生物的阿兹夫定经医保谈判被纳入2022年医保目录。


  申报细则迎来调整


  根据《征求意见稿》,2023年一些申报细则也出现微调,如延长专家评审时间,企业的申报方式与内容有所变化,并首次提出了要强化对申报企业的监督。


  《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目录调整工作将给予专家评审和谈判/竞价更加充足的时间。这两项工作截止时间较2022年均被延长了一个月,专家评审从2022年的8月一个月延长至8到9月;谈判/竞价从2022年的9到10月,延长至2023年的9到11月。


  企业申报方式和申报内容有所调整。在申报方式上,2022年企业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同步邮寄纸质申报材料。此次调整工作则取消了邮寄纸质申报材料环节,申报渠道有且仅有网上申报。


  企业申报内容也有增有减。如此次目录调整工作要求企业在有效性章节新增“申报药品与目录内同治疗领域药品相比,在有效性方面的优势和不足,(中成药)组方合理性和发挥中成药治疗优势的有关描述”相关资料;而对于医保目录内、协议即将期满的药品,若不申请调整医保支付范围,则在此次调整工作中仅需递交申报材料,无须递交摘要幻灯片。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此次目录调整工作也首次提出了对申报企业的监督。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于企业在目录调整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与目录调整申报资格和结果挂钩,督促相关申报企业遵纪守法,进一步为目录调整工作营造规范、公平的环境。(冯玉浩)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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