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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制定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近日,道县制定并印发《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建立涵盖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县委书记要全面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县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县长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领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重视并加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设。县委副书记等县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县委书记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结合县食安委组织架构特点,清单明确县长担任县食安委主任、县委、县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担任县食安委副主任,县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县长加强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工作负有相应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问题。(供稿:道县市场监管局 何景明)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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