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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强持有人委托生产,检查细则借鉴WHO和EMA相关内容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4-04-25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委托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加强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


  据了解,此项工作由药品生产处牵头策划,分四个阶段组织编写检查细则。第一阶段,药品审查中心基于B证持有人检查的经验,组织编写初稿;第二阶段,药品生产处组织北京市三家B证持有人对初稿共同进行修订,形成修订稿;第三阶段,药品生产处邀请北京市六家B证持有人共同进行审核,形成审核稿;第四阶段,药品生产处在局内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检查细则分为九个章节,包括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质量协议、物料与产品、受托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生物制品等特殊制剂要求和其他。


  检查细则以GMP为基础,结合B证持有人的特点,细化持有人在质量协议、技术转移、受托方的退出机制等方面的要求;检查细则落实国家局相关要求,对B证持有人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了对药物研发、药品生产、流通、药物警戒及不良信用等方面内容;检查细则借鉴了WHO和EMA的相关内容,增加了双向沟通、质量协议变更以及质量协议终止后持有人评估等内容。


  检查细则基于现行的法律法规,结合B证持有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细化了检查项目,为检查员提供有力支撑,逐步规范对B证持有人的GMP符合性检查和监督检查,统一检查标准,进一步加强委托生产监管水平,确保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5月2日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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