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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LITA MEDICAL GmbH境外生产现场检查发现九项缺陷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3月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对GELITA MEDICAL GmbH境外生产现场检查结果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在对欧亚安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可吸收性止血纱布生产商GELITA MEDICAL GmbH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产品生产存在9项缺陷。国家药监局要求该公司对缺陷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和确认,并尽快进行整改。
《通报》显示,境外检查发现的9项缺陷分别是:一、抽查GELITA-CEL Standard GC-540产品(尺寸:100×200mm;批号:540 096/18c;生产日期:2018-09;有效期:2021-08)批生产记录中7号氧化罐氧化混合物温度为23.7℃;抽查GELITA-CEL Standard GC-507产品(尺寸:50×70mm;批号:507 133/17c;有效期:2019-08)批生产记录中1号氧化罐和中间罐的氧化混合物温度分别为18.8℃和18.6℃,不符合氧化工序作业指导书中氧化时氧化混合物温度为21±2℃的规定,但企业未采取任何纠正措施。
二、不同产品尺寸包装的封口温度和封口速度不同(温度:180℃、150℃、130℃;速度:7、6、7),但企业生产记录中未记录封口参数,也未提供不同尺寸包装的产品生产前封口参数设置记录。
三、企业氧化混合物配制作业指导书规定,配制时氧化混合物温度应保持在20℃±3℃,但GELITA-CEL Standard GC-540产品(尺寸:100×200mm;批号:540 096/18c;生产日期:2018-09;有效期:2021-08)批生产记录中未记录配制温度。
四、企业提供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报告(编号:18Z0993 -Z0262-18)显示洁净室走廊的压力高于软化和拉伸工序洁净室,但进入洁净室的氧化纤维素等原材料和半成品未经净化处理,通过走廊进入洗涤室洗涤,可能污染相邻洁净室的生产操作。
五、直接接触氧化纤维素的金属卷筒(洁净室外氧化工序)和塑料卷筒(洁净室内洗涤、软化、拉伸)重复使用,但企业未规定卷筒的清洁方法、周期等,也未提供相关清洁记录。
六、氧化纤维素等原料和半成品未经净化处理进入洁净室,且企业未规定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净化处理要求。
七、Synthesia,a.s.除生产GELITA MEDICAL GmbH的可吸收性止血纱布外,还同时生产其他品牌可吸收性止血纱布,且不同品牌、不同规格产品的尺寸、封口参数、标签等均不相同。企业未针对共线生产制定相应的清场管理规定,防止不同产品生产间误用和混淆。
八、GELITA MEDICAL GmbH的质量手册未识别中国的医疗器械相关法规文件,也未将中国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要求有效转移给捷克Synthesia,a.s.。
九、企业成品检验规程中干燥失重项目(编号:API 11/1430/07)规定应加热至75±2℃三个小时后称重,失重应不超过15%,但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应加热至105℃至恒重,失重应不超过17%,企业未提供相关等效性验证报告;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了热原项目要求,但企业成品检验不包括热原项目,也未规定内毒素水平等控制热原风险的替代措施并进行验证,仅见2016年7月29日批号为540 053/16产品的热原检测报告。
《通报》要求,企业需在收到此报告5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中英文)告知整改情况,包括针对每个缺陷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附上相关文件。如限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措施,必须陈述逾期理由及计划完成时间。(康绍博)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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