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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表扬参与查处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的单位和个人

  • 作者:闫若瑜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1-11-01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1月1日,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了参与查处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的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家单位,以及俞开海、林建安、李晓琼、林英厦、陈为钻、苏天福、卢林峰、刘光清、吴国梁、徐飞燕、杨晓燕、吴艺阳、林宏志、何荣生、邱阳川、陈柏恺、蔡江鸿、林永茂、高志雄、洪燕玲、陈建强、陈晓志等同志。


  今年初,国家药监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近期,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功组织查处了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捣毁了生产销售窝点2个,查获大量违法产品及包装材料,罚没款总计500余万元。同时,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这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国内首个对化妆品从业人员处以终身禁业处罚的案件。


  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案件,所经营的化妆品均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相关单位充分发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风险联控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市、区、所三级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大量扎实细致的取证工作;相关监管人员积极承担案件调查取证、行刑衔接、行政处罚定性裁量等工作,为案件查处依法到位付出大量辛苦努力。该案件的成功查处有力打击了违法生产销售儿童化妆品的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也彰显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地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新的药品监管体制下协调一致、积极作为、严惩违法、保护儿童安全用妆的坚定决心。


  通报指出,希望各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主动出击、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闫若瑜)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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