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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积存 防隐患 过期失效药回收的云南答卷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月4日,立春。一大早,42岁的孔令瑞拎着收拾出来的过期药品,专门送到家门口的健之佳大药房棕榈泉店进行回收。袋子打开,是已经过期两三年的头孢、布洛芬以及一些降压、降糖药品。
孔令瑞住在昆明市五华区,她已连续参与云南省过期失效药回收活动三年,这次将过期药回收后,她家里的药箱里基本没有了过期药。
自2023年开始,云南省药监局每年都会联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在8月举行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启动仪式,并在全省16个州(市)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及宣传活动,鼓励群众将家里的过期药品送到指定的药店回收点。此外,全省还有3000家指定药店进行过期药品日常回收。按照规定,回收的过期药会统一进行销毁。
云南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杨顺规表示,此举既有助于引导群众及时清理家庭药箱、防范用药安全隐患,也能有效避免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过期药有诸多隐患”
“这些都是疫情期间攒下来的家庭常用药。今天一早起来大扫除,又发现了一些过期的药。好在家门口的药店就能回收。”孔令瑞告诉记者。
云南省药监系统为何要推出过期药回收活动?杨顺规表示,主要源自走访群众时发现的药品“到期潮”。
“2020年到2022年,不少家庭养成了囤药习惯。可药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时间一长,这些药品就陆续过期了。”杨顺规说。
“过期药有诸多隐患。”云南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施仕照介绍,过期药与尚处于有效期内的药物长期混存,挤占家庭空间的同时还有误服误用的风险。“药品过期后,药效会大幅折损;部分药品还会因成分结构发生变化,分解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一旦不慎误服,极易引发各类不良反应,直接损害人体健康。”
同时,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化学废物,分解产生的有害物质也会对大气、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抗菌药物、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等特殊品类药品成分复杂,这类过期药品含有的有害物质不仅无法通过自然降解完全消除,还会对自然环境中的生物种群产生有害作用,后续污染治理难度大。”施仕照说。
不仅如此,过期药品若缺乏正规的回收渠道,无论是被药贩上门收购,还是混入生活垃圾丢弃,都有可能落入不法分子之手,经过重新包装后再次流入市场,直接威胁公众健康。
“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也有助于引导公众树立合理购药、科学备药的理念,从源头上减少浪费与风险,推动安全用药意识深入人心。”施仕照认为。
据悉,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明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废弃药品收集及销毁等相关工作。
2024年,云南省药监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出台《云南省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若干措施》,结合本省实际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举措,以确保回收及销毁过程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防范废弃药品被不法分子“翻新上市”。
“云南正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我们继续推动过期药品回收,就是要探索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用药三位一体的‘云南答卷’。”云南省药监局副局长史玉刚说。
“解决实际问题,不走过场”
核对药品保质期、登记信息、拆解外包装、剪开铝箔板……在健之佳大药房棕榈泉店,驻店药师张佳处理孔令瑞送来的过期药品,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据她介绍,门店回收箱收集的过期失效药品均需经过上述流程处置,待回收箱满载后,由店长与副店长共同封箱,并转运至指定存放仓库。
据介绍,目前,参与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的其他流通企业均采用这一流程开展过期药品回收。
“2023年,在云南省药监局推出这一活动时,共有16家企业主动报名,省药监局综合考量这些企业的门店覆盖范围、管理能力等情况,遴选出了两家企业,一个是一心堂,一个是健之佳。两家企业轮流承办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并为回收的药品提供储存和销毁所需的人员、场地及资金支持。”云南省药品流通协会执行会长张云鸿介绍。
“我们组织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就是要解决实际的问题,不是走过场。”施仕照表示,之所以选择这两家企业作为主力,主要基于二者在云南省内的线下门店数量多、辐射面积广的特点,让群众进行过期药回收更方便。
一心堂在省内拥有超过5000家门店,不仅密集分布在昆明、曲靖等城市城区,还深入文山、普洱等偏远地州,覆盖了全省大部分乡镇一级地区;
健之佳除了在昆明及周边县镇开设的零售药店数量较多外,其门店也覆盖了红河州、大理州等地,在全省共计拥有近3000家药店。两家企业都能让身处边远地区的群众“就近投药”“就近回收”。
不仅如此,上述药店均建立了从门店回收登记到区域仓集中存放的全流程管控体系。
据介绍,为降低过期药回流风险,一心堂在门店回收环节施行“双人双锁管理”。
“每个回收点药箱都由店长和副店长分别保管一把钥匙,待药物集满后,两位店长须同时在场开箱、封装,再由指定的危废处置企业转运。”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中心总监张伟介绍。
健之佳则将多年回收经验迁移至此次活动中。据公司全国质量管理部副经理杨建林介绍,健之佳自2004年起便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在20余年的回收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逐渐将过期失效药回收和销毁常态化,并与过期药销毁企业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此过程中,云南省药监局联合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与多家可对危险化学废物进行处置的企业沟通谈判,尽力降低处置费用。
“这几年过期失效药销毁费用从原本的每吨4290元降至3500元,今年这一费用已降至每吨2500元。”张伟说。
既要为企业减负增效,也要让合理用药的理念入脑入心。为此,云南省药监局专门推出彝语、哈尼语等多民族语言情景宣传片,扩大过期失效药危害的科普范围,让更多身处偏远、语言不通的群众了解过期失效药回收活动。
“过期药回收变成了大家的事”
就这样,参加过期药回收的企业越来越多,回收总量也越来越大。
据悉,目前云南省加入回收活动的零售连锁药店已有17家,门店超过3000家,包括云南白药大药房、云南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云南天瑞大药房等连锁药店。全省通过回收活动收到的过期失效药从2023年的3.15吨逐渐增长至2025年的4.35吨,年均增幅保持在15%左右。“说明过期药回收活动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施仕照表示。
记者了解到,在过期药回收常态化的同时,部分地区已经在探索将过期药回收活动向制度化运行方向发展——
2024年6月,怒江州印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规范处置方案,明确在怒江州四县(市)政府驻地、药品零售企业、村镇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区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立过期药品常态化回收设施,并确定过期药品集中销毁时间点及有关部门监管职责;
2024年9月,昆明市印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指导原则,从定点回收企业资质能力、药品回收过程控制、处置规范、监督管理等环节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集中销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025年初,玉溪市将活动经费纳入财政常规预算,为回收店建设、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提供更稳定的资金保障。
更让云南省药监局欣喜的是,过期药回收的社会价值被更多人看到,已有更多部门加入其中。
2023年,首届过期失效药回收活动由云南省药监局和省生态环境厅两部门联合主办;2024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加入这一“阵营”;2025年,回收活动已有包括云南省商务厅在内的10个部门共同参与——过期药回收已经从“个人和家庭的事”转变为“大家的事”。
杨顺规透露,2026年,云南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正朝着系统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方向稳步推进。未来将有更多务实举措落地,包括将回收阵地进一步向城乡基层延伸,织密织牢全域覆盖的回收体系等。(刘雨蒙)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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