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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持续强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哨点防控主体责任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4家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堵塞疫情风险漏洞,把好药店哨点防控关口。
会议通报前期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督查督导工作组在督查中发现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存在的问题,并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想方设法守好进店购药关。严格落实进店“三查验”(佩带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和行程卡),同时要严格要求所有购药人员务必扫场所码,确保每位购药者进店有留痕、可追溯。二要全面开展自纠自查。对照检查组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落实到位。特别是连锁企业占据了店多面广的优势,疫情防控工作要在行业中树立标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三要严格按照《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版)》不折不扣落实好药店哨点监测工作主体责任。要求各经营企业做到思想不松懈,防控不放松,始终保持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和警惕性,确保全市药店哨点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相关企业对检查中存在问题高度重视、照单全收,认真提出整改措施,并表态坚决按照惠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保证履行好药店哨点防控主体责任。(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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