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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印发,规范已上市五种减重药物适应证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24-10-18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10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以下简称《诊疗指南》),进一步规范我国肥胖症临床诊疗,为患者提供个性化诊疗方案,并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肥胖症诊疗同质化水平。


  《诊疗指南》指出,目前在我国共有五种药物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成年原发性肥胖症患者减重治疗,包括奥利司他、利拉鲁肽、贝那鲁肽、司美格鲁肽及替尔泊肽。我国目前尚未批准用于治疗遗传性肥胖症的药物。


  《诊疗指南》逐一明确了五种减重药物的适应证,要求在充分评估患者病情及有无禁忌证后方可起始应用,同时在使用药物减重的过程中也需要定期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规律随访,监测药物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治疗方案。


  《诊疗指南》强调,减重药物治疗建议仅针对经强化生活方式干预减重无效或为改善肥胖症相关疾病的儿童青少年,不建议在超重儿童或青少年中使用。目前我国暂未批准用于儿童或青少年的减重药物。二甲双胍可改善肥胖症儿童胰岛素抵抗,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可用于儿童减重治疗。


  近年来,我国超重和肥胖人群的患病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作为慢性疾病中的独立病种及多种慢性疾病的重要致病因素,肥胖症已成为我国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是我国第六大致死致残主要危险因素。多学科协作(multi-disciplinaryteam,MDT)诊疗模式可有效提升肥胖症诊疗水平。


  《诊疗指南》披露了肥胖症的流行病学。根据《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按照我国标准,中国成年人(≥18岁)超重率为34.3%,肥胖症患病率为16.4%,6-17岁青少年儿童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分别为11.1%和7.9%,6岁以下儿童的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分别为6.8%和3.6%。


  中国人群肥胖症的流行病学特征呈现五个特点:一是男性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比例均高于女性;二是男性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的高峰年龄比女性小,男性超重比例在50-54岁达到峰值,而女性在65-69岁达到峰值;男性肥胖症患病率在35-39岁达到峰值,而女性为70-74岁;三是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北方地区普遍高于南方地区;四是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显示出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相关性,人均GDP较低地区的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更高;五是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女性超重率和肥胖症患病率较高,男性则相反。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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