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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际经验 规避发展误区 加快推进我国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当前,全球医药产业集群呈现“三极引领、多点发展、生态竞合”的鲜明格局。北美、欧洲、东亚三大核心圈层主导产业发展,各地集群依托差异化产业特色、系统政策支撑和全链条孵化服务,持续重塑全球医药创新竞争逻辑。在全球医药产业集群加速向智能化、协同化、国际化发展的进程中,头部集群在长期发展中沉淀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同时也暴露出值得警惕的共性问题。
经验萃取
综合来看,全球头部医药产业集群实现高质量发展,主要形成4条可供借鉴的路径。
一是构筑“基础研究—临床转化—产业应用”的闭环创新生态。以美国波士顿-剑桥创新走廊为例,其成功关键在于打通从源头创新到商业化落地的完整链条:上游依托Broad Institute实现CRISPR等底层技术突破,中游借助哈佛医学院附属临床网络完成高效临床验证,下游集聚Moderna、Editas Medicine等企业实现规模化产业转化,形成科研、临床、产业高效联动的“铁三角”模式。
二是政府引导基金与市场化耐心资本高效协同。德国巴伐利亚州聚焦生物医药产业早期创新,依托州政府早期投资体系,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明确采用“投早投小”策略,精准赋能种子期与初创期项目,破解产业早期研发资金瓶颈。该体系不追求短期财务回报,设定7~10年长周期退出机制,弱化短期收益考核,更加注重中小企业长期存活率与成长质量,构建了适配产业发展规律的耐心资本体系。依托这一机制,慕尼黑生物医药集群在mRNA疫苗、人工智能(AI)药物研发等前沿赛道快速布局,集聚一批高成长性初创企业,并与辉瑞、BioNTech等企业形成产业协同,巩固区域技术领先优势。
三是兼顾国际化合规标准与本土化配套服务。新加坡启奥城(Biopolis)坚持“全球标准、本地适配”定位,打造高度国际化的产业生态。该园区全面对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监管要求,建设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研发与生产设施,相关资质实现国际互认,为企业面向全球开展研发、申报与生产提供支撑。同时,该园区积极引入Charles River、Lonza等全球头部CRO(合同研究组织)/CD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企业,提供一体化外包服务,大幅提升研发转化效率。在本地化服务方面,新加坡提供全流程英文政务服务,覆盖合规法务、税务筹划、知识产权保护等关键环节。新加坡知识产权局还建立专利加速审查机制,有效降低跨国企业落地成本,吸引辉瑞、诺华、默沙东等跨国药企在此设立亚太研发中心。
四是促进人才自由流动与跨学科深度融合。全球领先医药产业集群的创新活力,离不开高度开放的人才流动机制与深度交叉的学科融合体系,英国剑桥产业集群与美国波士顿-剑桥创新走廊的相关实践尤为典型。英国剑桥产业集群以机制创新打破学科与人才壁垒,积极推动生物学家、工程师与数据科学家协同攻关。该集群以剑桥大学作为核心科研支撑,建设转化医学中心等跨学科协作平台;同时,推行“教授创业”机制,允许科研人员保留教职创办企业,充分释放原始创新与成果转化动力。美国马萨诸塞州则以产业扩容带动人才集聚,实现人才流动与产业升级的双向赋能。根据美国马萨诸塞州生物技术委员会(MassBio)2019年度《Industry Snapshot》报告,2009—2019年,马萨诸塞州生物医药从业人数增长35%,新增近2万个就业岗位。其中,超过60%的岗位增长来自波士顿地区,且主要集中在新药研发、临床转化等核心领域。
风险警示
在取得宝贵经验的同时,全球医药产业集群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多深层次问题,形成了值得警惕的发展教训。
一是过度依赖单一技术路线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美国加州圣地亚哥生物医药集群曾以干细胞治疗为核心赛道,在2010年集聚了大批相关初创企业,一度形成高度集中的产业态势。但随着美国FDA对干细胞治疗产品的监管趋严,明确要求此类产品需按药品标准开展完整临床试验以验证安全性与有效性,叠加多项干细胞技术临床效果未达预期,行业泡沫迅速破裂,大量企业陷入经营困境。这一案例表明,产业集群发展需保持技术路线多元化,才能有效抵御技术迭代、监管变化与市场波动带来的系统性冲击。
二是产业链配套缺失易形成创新“孤岛效应”。部分新兴生物医药园区缺乏长远规划,盲目投入重金建设科研实验室等前端设施,却忽视了对CDMO、专业冷链物流、第三方检测、法规咨询等后端配套资源的布局。由此导致入驻企业虽可开展基础研究,却难以推进中试放大、规模化生产与商业化上市,最终陷入“研发有成果、转化无路径”的困境,部分园区甚至沦为空置率高、产业活力不足的“空壳园区”。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短板会直接制约创新动能。以印度生物医药发展历程为例,2005年之前,印度医药领域仅保护药物生产工艺(过程专利),而非药物分子本身,专利保护范围较窄。这使得印度本土企业以仿制药生产为主,原创药物研发动力不足,创新药企业发展受限。2005年,印度修订专利法,以对接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要求,将专利保护范围扩展至药物化合物本身,强化了药品专利保护,完善了相关侵权规制,推动印度医药集群从工艺仿制向高端合规供给、生物类似药与创新研发转型,构建起极具韧性的仿制药与生命科学产业生态。这一转变表明,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医药集群可持续创新的制度基石,唯有明晰产权边界、加大侵权惩戒,才能真正激发企业持续创新的积极性。
四是房地产化倾向会严重弱化园区产业核心功能。我国部分生物医药园区在建设中出现定位偏离,沦为商业地产项目,呈现“重招商、轻培育,重基建、轻服务”的倾向——片面追求楼宇建设规模与企业入驻数量,却忽视了企业发展所需的技术支撑、资金扶持、人才引育等核心配套服务。此类园区虽能短期吸引企业落地,但因缺乏关键要素支撑,企业难以持续开展研发与产业化,最终纷纷撤离。行业调研显示,存在明显房地产化倾向的生物医药“伪集群”,企业平均存活周期较短,存活率远低于成熟规范的产业集群。这也提醒各地,园区建设必须坚守产业本源,聚焦企业真实需求,构建专业化服务体系,避免重形式、轻内涵的粗放式发展。
发展路径
全球医药产业集群的竞争,本质上是创新生态系统的综合竞争。我国要从医药产业“集群数量大国”迈向“集群质量强国”,需摒弃粗放扩张思路,转向精耕细作、特色发展、开放协同的高质量发展路径。立足我国产业现实,充分借鉴全球医药产业集群发展的经验与教训,推动医药产业集群提质升级,应重点在区域协同、资金支持、服务体系和研发范式4个维度持续发力。
一要强化“临床—研发—制造”区域协同,打造差异化集群生态。我国现有医药产业集群存在同质化竞争问题,多地均布局创新药赛道,细分领域定位模糊。建议在国家层面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各区域错位发展。例如,长三角聚焦基因与细胞治疗、AI制药等前沿技术,建设世界级原始创新策源地;京津冀依托国家医学中心和央国企资源,主攻重大疾病防治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粤港澳大湾区发挥区位优势,重点发展跨境临床试验、中医药国际化与数字医疗;成渝地区立足西部生物资源与成本优势,打造天然药物、疫苗及CDMO产业基地;海南自贸港依托政策先行先试优势与医疗消费市场,集聚医药创新与高端制造资源。
二要设立国家级生物医药耐心资本,破解早期创新融资瓶颈。我国生物医药企业普遍面临早期研发融资困境,临床前研究成果向临床转化阶段融资难度大、资金供给不足。建议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联合地方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总规模不低于500亿元的生物医药早期专项基金。同时,鼓励保险资金、养老金等长期资本通过二级市场基金参与生物医药投资,将投资周期拉长至10年以上,提升早期项目存活率,夯实源头创新基础。
三要构建“标准+服务”双轮驱动的国际化支撑体系,助力中国企业出海。建议在重点产业集群布局符合国际主流规范的GMP中试平台与GLP安全性评价实验室,降低企业国际注册与申报成本。组建由国际审评专家、药品注册专家、跨境法律服务团队构成的专业服务队伍,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出海辅导。深化与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成员单位合作,推动临床试验数据互认,减少重复研发与试验投入。
四要推动“数字基建+真实世界数据”深度融合,构建智能研发新范式。当前,全球医药研发正加速向数据驱动范式转型。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患者群体与医疗数据资源,但数据孤岛、标准不统一、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医疗数据价值的有效释放。建议以国家级医药产业集群为试点,率先建设医药产业专用数字基础设施,打通全产业数据链。例如,建立区域级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在严格保护隐私与数据安全前提下,整合电子病历、医保结算、药品追溯、可穿戴设备等多源数据,形成高质量真实世界数据库;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脱敏、标注与共享标准,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设立“AI+新药研发”开放创新中心,向集群内企业提供真实世界证据分析工具、疾病自然史模型、虚拟对照组生成等服务,降低AI制药技术门槛。 (作者单位: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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