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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版《中国药典》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解析(下)

  • 作者: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26-06-26

具体解读


自身稳定性评价


药包材的自身稳定性,是指从药包材的生产日期至药品有效期内,药包材保持质量稳定的能力。塑料和橡胶等高分子材料药包材在环境条件下易发生老化,从而影响其物理特性和化学特性,进而可能影响药包材对药品的保护性、使用过程中的功能性,并可能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


对于药包材的自身稳定性研究,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已于2021年发布《塑料和橡胶类药包材自身稳定性研究指南》,为相关研究提供了技术支撑。


全生命周期管理与风险管理理念


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修订了9621《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9621),首次引入药包材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涵盖了药包材生命周期内的各个阶段。例如,在药包材设计与研发阶段,需开展适用性评价;在生产、运输、贮存阶段,需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包材附录等文件的要求;在使用阶段,需与相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适应;在质量控制阶段,需根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确定药包材的关键质量属性,科学制定对应的质量标准,并进行质量控制。只有构建系统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药包材才能更好地保障药品质量。


2025年版指导原则9621还提出了风险管理理念,并将其融入全生命周期管理。例如,在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研究中,需充分评估剂型、给药途径,以及药物制剂与药包材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在药包材安全性评价中,需对来源于材料本身的可提取物/浸出物、添加剂、材料降解产物等的风险进行充分识别,并据此开展生物学评价;在质量控制中,应根据药包材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的要求,通过必要的研究和评估,确定药包材的关键质量属性,拟定质量标准并进行质量控制。同时,还应基于风险管理理念,对检验项目进行科学分类,合理选择质量水平、检验周期等质量控制参数,在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同时兼顾检验的经济性。


药包材质量控制


通过对药包材是否符合预期用途进行适用性评价,并依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结合必要的研究与评估,可以确定药包材的关键质量属性。例如,在保护性研究中,通过相互配合组装实现包装系统密封的各组件,其形状尺寸及相互间的配合性是影响药包材质量的关键属性;而采用热合焊接形式实现包装系统密封的药包材,其热合强度及材料的阻隔性能是关键质量属性。在安全性研究中,由胶黏复合工艺引入的溶剂残留,以及由材料中引入的各类浸出物,经评估后均可能成为关键质量属性。在自身稳定性研究中,高分子材料降解可能导致材料机械性能变化,或产生降解产物,同样可能属于关键质量属性。另外,在药包材生产过程中因接触外部环境而带来的污染,也属于质量控制需要关注的内容。


质量控制需关注的关键质量属性通常可分为3类。


一是物理特性,通常包括材料自身的物理属性,如密度、玻璃线热膨胀系数;保护性相关特性,如密封性、阻隔性能;功能性相关特性,如穿刺力、预灌封注射器活塞滑动等。


二是化学特性,材料的化学组分可能会影响药包材的安全性,还可能通过改变流变学特性或其他物理性质(如弹性、耐溶剂性或透气性),进而影响包装组件的相容性、保护性、功能性或稳定性。对此,可通过鉴别(如红外光谱、灰分)、溶出物试验(如易氧化物、紫外吸光度)、残留物测定(如溶剂残留、单体残留)等项目进行控制。


三是外源污染物,包括可见异物、不溶性微粒、微生物,以及由微生物引入的细菌内毒素等。


药包材检验规则


在国家药包材标准(YBB标准)中,检验规则以附件的形式附在品种标准之后,不同检验项目的检验水平和接收质量限也以列表的形式体现在标准中。在我国药包材规范化管理的早期阶段,这一做法在指导药包材企业生产与质量控制、加强药包材质量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行业技术人员、审评人员和监管人员提供了便捷,并得到广泛应用。然而,随着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制度的深入推进,风险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的不断强化,以及我国药监部门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后标准制修订理念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强制规定的检验规则与企业实际需求及监管要求之间的不协调问题逐渐凸显。基于此,2025年版指导原则9621规定,应根据药包材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管理理念,利用统计学工具或参考相关标准,确定适宜的检验类型和检验规则等,使其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并兼顾检验的实效性。


药包材的检验根据实施阶段和目的不同,可分为批检验、验证检验和对声称质量水平(DQL)的评定检验。对于药包材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应根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原则,在不同时期实施不同类型的检验。例如,在药包材放行或接收时可考虑采用批检验,以控制因生产过程波动而产生的随机性缺陷。由于随机性不合格有一定的发生概率,因此在无法实现100%检验的情况下,需按照规定的质量水平和检验水平来进行抽样检验。实施分批检验时,通常应逐批进行检验,若连续多批次产品通过检验,并满足法规或标准中规定的可跳批检验条件,则可采取跳批检验方式。


结论


2025年版指导原则9621通过系统性修订,实现了药包材质量标准体系的科学化与国际化升级。此次修订以“保证药品质量”为核心,引入“药品包装系统”概念,既符合我国法规对药包材的要求,同时与国际主流药典接轨。通过构建保护性、相容性、安全性和功能性4个维度的适用性评价框架,并引入对塑料、橡胶等药包材的自身稳定性评价要求,全面覆盖药包材与药品适配性的关键风险点,显著提升了评价体系的系统性与科学性。


2025年版指导原则9621首次将全生命周期管理与风险管理理念深度融合,贯穿药包材的设计研发、生产、运输、贮存及使用全流程。通过明确关键质量属性的确定依据,并依托“1+4+58”标准化结构,为药包材质量控制提供了清晰的技术路径与方法支撑。此外,检验规则的动态优化进一步强化了风险导向的质控逻辑,兼顾质量保障与检验效率。此次修订使指导原则9621进一步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制度相适应,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对标准化体系的完善,推动了行业技术升级与监管效能提升,为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药典委员会供稿)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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