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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12月23日,国家药监局公布4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包括:兴瑞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并通过网络销售药品案、药房网商城平台入驻商家非法渠道购进并销售药品案、集药方舟云药房网络平台入驻商家销售网络禁售药品案、阜平县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在自建网站销售网络禁售药品案。
据了解,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国家药监局提示,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需关注两个资质:一是药品零售企业资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药品资质,所购买药品是否取得国家药监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消费者不要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直播平台等非正规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
国家药监局还指出,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此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右美沙芬(含盐、单方制剂)等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
国家药监局表示,消费者如发现无资质网售药品、销售禁止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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