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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版《中国药典》三部通则0237国家生物标准物质研制解读(下)
协作标定和定值
定值
原“活性值(效价单位或活性单位)的确定”修订为“定值”。
新增“标定值应包括不确定度(Measurement Uncertainty,MU),可以95%可信限(Confidence Interval,CI)表示。MU应具有方法特异性。新建非溯源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品的标准物质不计算MU”。WHO发布的2017年版二级抗原/核酸类诊断试剂标准物质研制手册明确,二级和三级标准物质需计算方法特异性的MU,按95%可信限计算。二级抗体标准物质研制手册提出,计算二级标准品MU的典型方法为在不同实验室(相同检测方法)与WHO国际标准品并行多次检测,检测次数越多MU下降越大。在二级标准物质设计研究方案时需评估累积MU的可能影响,确定其是否符合标准物质预期用途。当二级标准物质制备目的是用于校准高精确度的检测或用于在非常狭窄的结果范围内作出医疗决策时,MU高的二级标准物质将不适用。在生物标准物质研制实践中,多个国家标准物质,如第二批肠道病毒71型(EV71)抗原国家标准品、第二批新冠中和抗体国家标准品等标定的量值为以均值和95%可信限表示。
稳定性研究和监测
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通则“稳定性研究”在2025年版《中国药典》通则0237中被修订为“稳定性研究和监测”。该部分内容修订范围较大,包括增加应开展基于生命周期的系统稳定性研究的考虑;增加实时稳定性研究内容;修订完善加速稳定性研究内容;增加复溶或冻融稳定性研究内容;将“期间核查”改为“监测”。
WHO不断完善和细化指南和研制手册中稳定性研究和监测的相关规定
WHO在1978年发布的首个生物标准物质制备和建立的指南性文件(以下简称指南)中要求,一级(国际)和二级(国家)标准物质候选原材料均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二级标准物质稳定性研究原则上应与WHO一级标准物质一致。1987年,WHO对指南进行首次修订,提出稳定性研究的目的为预测储存条件下标准物质保持活性的时长,明确应研究在不同温度下的特异活性年损失率;2004年WHO再次修订指南,增加了应测定标准物质复溶后保持活性的能力,明确提出应使用阿伦尼乌斯公式预测标准物质的长期稳定性。其后发布的3个二级标准物质研制手册,进一步针对不同制品特点细化了对二级标准物质稳定性研究和监测的技术要求。因此,基于WHO指南要求和保证生物标准物质量值准确性的考虑,2025年版《中国药典》在通则0237中增加了“应开展基于生命周期的系统稳定性研究,包括实时稳定性、加速稳定性和复溶或冻融稳定性研究”。
增订“实时稳定性研究”
实时稳定性是标准物质稳定性的基础,WHO国际标准品的实时稳定性研究时长一般为半年到数年,如第二批百日咳杆菌毒素WHO国际标准品和第四批百日咳疫苗(全细胞)WHO国际标准品等国际标准物质,均开展了储存温度为20℃放置1年及以上的研究。WHO指南要求实时稳定性研究以气相液氮(150℃)或其他适宜温度作为基线温度,用于计算储存温度下标准物质的相对效价。2025年版《中国药典》在通则0237中增加了“开展实时稳定性研究时,可设置基线样品,如采用液氮气相(150℃)保存,按照先密后疏的原则设计方案”。然而,该通则并未对实时稳定性研究的时长作出规定,标准物质研制机构应依据不同标准物质特性确定长期稳定性研究方案。为便于理解,通则0237还增加了对基线样品的名词解释,即“2.基线样品系指贮存温度低于标准物质的贮存温度,能更好保持样品的生物学或免疫学活性,稳定性研究中用于比对研究的样品。”
修订原“稳定性研究”中加速稳定性试验内容
加速稳定性研究的目的是预测标准物质货架期并确定运输、储存和使用条件。WHO国际标准物质加速稳定性研究为在4℃、20℃、37℃、45℃和/或56℃,放置不同时间后检测不同温度和不同时间点的样品较基线样品的相对效价。常用阿伦尼乌斯模型进行标准物质长期稳定性的预测,WHO国际标准物质储存温度下的年损失率要求小于1%。在文献报道中,WHO国际生物标准物质年损失率一般远低于1%,如第四批弓形虫抗体WHO国际标准品(人)为0.05%、首批人抗伤寒荚膜Vi多糖IgG WHO 国际标准品为0.002%、第三批吸附白喉毒素WHO 国际标准品为0.03%等。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稳定性研究仅为对加速稳定性研究的要求,规定“研制过程应进行加速稳定性试验,根据制品性质放置不同温度(一般放置4℃、25℃、37℃、-20℃)、不同时间,进行生物学活性或含量等测定,以评估其稳定情况”。此处规定的加速稳定性试验温度仅要求4℃、20℃和37℃三个温度,难以据此进行完善的加速稳定性评估,包括计算年损失率预测长期稳定性。其中,-20℃实际是基线温度的一种,但实践中对-20℃或以下温度贮存的标准物质的要求更低的基线温度,才能作为基线样品计算相对效价。2025年版《中国药典》通则0237修订加速稳定性研究内容为“加速稳定性研究一般分别于4℃、25℃、37℃、45℃或56℃等温度放置不同时间,进行生物学活性或含量测定”。
增加“复溶或冻融稳定性研究”
2017年版WHO二级抗原/核酸类诊断试剂标准物质研制手册提出,需研究复溶或冻融稳定性的要求。复溶或冻融稳定性研究有助于标准物质使用者确定短期操作的适宜温度条件。例如,第二批百日咳杆菌毒素WHO国际标准品的复溶和冻融稳定性均较差,要求在复溶后立即使用。
修订“期间核查”为“稳定性监测”
二级疫苗标准物质研制手册和二级抗体标准物质研制手册均对稳定性研究和稳定性监测分别进行描述,要求制定监测标准物质稳定性的文件,尽可能从用户获取使用期间生成的数据,以便监测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并基于WHO国际标准品定期评估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其频率取决于测定方法的精确度和预测标准物质本身的稳定性。
2020年版《中国药典》通则在稳定性研究项下,规定“标准物质建立以后,应定期期间核查,观察生物学活性或含量等是否变化”。基于WHO二级标准物质研制手册的要求和生物标准物质的实践经验,2025年版《中国药典》通则0237修订为“同时还应根据标准物质特性进行监测,以保证国家生物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准确性”“稳定性监测的分析方法选择取决于标准物质的性质和预期用途,应从用户收集标准物质检测产生的数据”。修订后,通则0237既包含了对标准物质原“期间核查”的要求,又强调了应从用户收集使用数据进行监测。
删去小标题“生物制品国际标准物质替换批的制备与标定”
由于已合并新建和替换批国家生物标准物的技术和管理要求,2025年版《中国药典》通则0237删去了原通则的小标题“3.新建标准物质的标定”“4.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替换批的制备与标定”。
小结
2025年版《中国药典》通则0237“国家生物标准物质研制”更新完善了生物标准物质协作标定、定值的技术要求,提出了计算不确定度(95%CI)和关注互换性的要求;同时,修订了稳定性研究和监测的研究内容,要求基于全生命周期开展实时稳定性、加速稳定性,以及复溶和冻融稳定性研究。2025年版《中国药典》通则0237的颁布和执行,将提升我国国家生物标准物质研制和使用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为企业等生物标准物质的研制提供技术指导。今后,需进一步探讨影响生物标准物质量值准确性的因素,包括国家标准物质换批、企业标准物质标定过程导致的累积不确定度,以及统一规范互换性评估技术要求等。
(国家药典委员会供稿)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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