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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逐光浩瀚星海 医药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布局太空制药

  • 作者:魏国旭 李博洋 曹慧莉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26-09-24

近日,《医药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正式发布。在基因编辑、细胞编程、类器官与器官芯片等热门方向之外,太空制药也被列入加快布局的前沿技术和产品领域。


太空制药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早在航天飞机和“和平号”空间站时期,科学家就已注意到了微重力环境对蛋白质结晶、细胞行为和复杂材料形成过程的影响。2020年以来,过去被视为“科学实验”的空间生命科学研究,正在被重新嵌入全球新药研发体系、商业航天体系和先进制造体系之中。


当前,太空制药仍处在早期商业化阶段,尚未形成大规模药品生产能力,也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太空制造药品”常规上市路径,但其技术经济范式已经初步建立。在技术、资本、监管和产业组织共同塑造下,太空制药不再只是技术可行性命题,而是正在成为医药产业的新型创新生态。


商业力量助推技术落地


太空制药的第一轮探索主要来自20世纪后期的蛋白质结晶研究。当时的核心逻辑是,地面重力会带来沉降、对流和浮力扰动,影响晶体生长的均一性和有序性;而在太空微重力环境下,分子扩散成为主导机制,蛋白质晶体可能更大、更规则、更适合X射线衍射和结构解析——对于结构生物学和基于结构的药物分子设计而言,这一特性具有明确的科学价值。


然而,航天飞机时代的太空制药并未走向产业化。其根本原因是技术收益不足以覆盖经济成本和组织成本。航天飞机任务周期短、发射频次低、载荷资源有限,实验设计、发射排期、在轨操作、样品返回和地面解析之间存在长链条协调成本。更重要的是,当时全球新药研发体系尚未形成对“空间研发服务”的稳定需求,制药企业难以将一次性空间实验嵌入常规研发流程。


2020年前后,太空制药迎来新一轮发展浪潮,并逐渐进入早期商业化阶段。2025年9月,默沙东基于太空晶体实验数据开发的皮下注射版帕博利珠单抗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上市,是该阶段产业关注度提升的标志性事件之一。本轮太空制药浪潮至少受到三重力量的共同推动。


一是商业航天的发展显著降低了空间进入成本。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艾姆斯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基于公开报价和运载能力的测算显示,2018年,航天飞机向近地轨道发射的成本约为54500美元/千克,而同期Falcon 9公开报价对应约2720美元/千克,商业发射使低轨发射的成本大幅下降。虽然发射成本下降并不意味着太空制药会很快变成低成本制造业,但显著改变了实验经济学:过去只有国家项目才能承担的轨道实验,如今开始具备被企业以项目制、服务制、联合开发制采购的可能。


二是近地轨道基础设施正在从“政府拥有、企业参与”转向“政府采购、商业运营”。NASA官网显示,随着国际空间站接近2030年的运营寿命终点,NASA计划向新的低轨商业空间站过渡,以继续从太空的独特环境和微重力研究获益。这意味着,空间站正在从国家航天任务的附属平台,逐渐成为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先进制造和深空探索技术验证的商业基础设施。对于制药企业而言,空间平台的商业化意味着可预期的实验通道、可谈判的服务合同和更接近企业研发节奏的任务安排。


三是全球新药研发急需降本增效新工具。长期以来,生物医药行业面临临床试验周期长、研究复杂度高、竞争激烈和失败率高等挑战,制药企业迫切需要能够提高靶点结构解析质量、优化复杂制剂、缩短失败判断周期、改善药物递送方式的工具。太空制药的现实价值,正是在高失败、高投入、高不确定性的新药研发中,为解决高价值问题提供一种差异化工具。


在三重力量共同推动下,本轮太空制药已经跨过“验证技术现象是否存在”阶段,正在进入“能否形成经济闭环”的验证期。这一验证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技术闭环,即微重力是否能稳定带来地面难以获得的晶体、细胞模型或制剂特征;二是商业闭环,即制药企业是否愿意为这种差异化能力持续付费,并将其纳入研发管线决策;三是监管闭环,即在轨制造或在轨处理环节能否被纳入现有药学研究与生产质量控制(CMC)、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注册质量管理体系。


创新生态结构初步显现


全球太空制药的创新生态不是由单一主体主导,而是呈现出公共知识层、技术中介层、商业应用层三层结构。


公共知识层主要由国际空间站国家实验室、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SA、欧洲空间局、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以及相关大学和研究机构构成。这一层的功能是提供微重力科学基础、空间生命科学知识、实验平台和早期公共资助。例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Tissue Chipsin Space”项目,目标是创建可送往国际空间站国家实验室的组织和器官芯片平台,以研究微重力环境对人体健康和疾病过程的影响,并将相关发现转化为改善人类健康的医学创新。


技术中介层主要由SpaceTango、Redwire、Varda、SpacePharma等商业航天和空间生物制造服务企业构成。这类企业围绕微重力研发、在轨制造、自动化载荷、任务执行、样品返回、实时数据采集和返回后分析等环节,向制药企业、相关科研机构和商业客户提供平台化服务。换言之,它们正在将高度复杂的空间实验能力封装为类似“太空研发即服务”的商业服务体系。


商业应用层主要由大型制药企业、生物技术企业和高价值先进治疗企业构成,其关注点在于太空实验能否服务于具体药物资产。例如,默沙东围绕帕博利珠单抗开展的微重力结晶研究,旨在探索微重力环境中能否生成更均一、低黏度且具备可注射性的单克隆抗体晶体悬浮体系,而非开展规模化药品生产。


在太空制药创新生态中,最关键的新变量是技术中介层的涌现。过去,制药企业如果希望开展空间实验,往往需要直接对接航天机构,要面对复杂的载荷安全、任务排期、空间操作、样品回收和数据管理流程。这种模式适合科研合作,却不适合产业化复制。技术中介层的价值在于把高度不确定性的空间科学任务,转化为企业可以理解和采购的研发服务模块。


总体来看,全球太空制药生态正在从“政府单核驱动”转向“政府平台支撑-中介企业涌现-药企需求牵引”的早期商业化形态。政府仍然是基础设施、基础研究和规则环境的关键供给者,但产业活力越来越来自中介服务商与制药企业之间的项目合作。


监管科学回应产业需求


太空制药走向产业化,首先要解决的是其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能否被药品监管体系接受。按照美国、欧盟的现行药品监管逻辑,药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要求不会因制造环境由地面转向太空而降低。美国FDA要求,药品生产、加工、包装等方法、设施和质量控制必须符合最低要求,以确保产品具有其宣称的成分、含量和质量。欧洲药品管理局明确,任何面向欧盟市场的药品生产者,无论位于世界何地,都必须遵守欧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且药品应保持一致的高质量、适合其预定用途,并符合上市许可或临床试验许可要求。


由此推论,太空制药不会获得“因环境特殊而降低标准”的豁免。相反,由于在轨处理引入了发射振动、辐射暴露、温控波动、遥操作、样品返回和数据链路等新变量,企业需要围绕空间处理过程建立更充分的机理认知和风险控制体系,以证明产品质量能够持续保持可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指导原则《Q8(R2):药品研发》要求,药品开发应通过产品和工艺理解支持质量设计和灵活监管;《Q13: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强调,系统性能和输出物料质量需要通过实时数据证明处于受控状态。ICH上述指导原则虽非专为太空制药制定,但为相关监管提供了可借鉴的框架。


目前,太空制药的监管难点在于,现有GMP和CMC体系主要面向地面工厂和地面连续制造,对于空间环境下的批定义、过程验证、污染控制和数据完整性并无专门指南。例如,在轨处理的样品规模可能很小,但单位价值很高,一个返回舱中的样品究竟如何定义批次,地面对照样品与空间样品如何建立可比性,发射和返回过程是否属于制造过程的一部分,这些问题都需要监管科学作出解答。


太空制药的污染控制问题同样复杂。空间载荷体积小、操作自动化程度高、人工干预有限,难以直接套用传统洁净厂房的环境监测和偏差处置方式。同时,在轨实验数据可能来自自动化传感器、影像系统、遥测链路和地面回传平台,如何确保数据完整、可追溯、不可篡改,并与最终样品质量属性建立关联,也是注册申报中的重要问题。


太空制药监管的初步方向可概括为“同质同标、风险自证、案例先行”。同质同标是指最终面向患者的药品质量标准不低于地面药品;风险自证是指企业需要围绕空间特有变量,建立产品-工艺-环境-数据之间的因果解释;案例先行是指监管机构可先通过少数高价值、低产量、可充分表征的品种积累审评审批经验,再逐步形成指南和行业共识。


总体而言,全球太空制药正在从“空间科学的副产品”转向“高价值药物创新的特殊工具”。它短期内不会成为普适性药品生产方式,也不应被理解为把大规模制药产能迁往太空。其更现实的定位是在结构解析、复杂制剂、细胞模型、类器官培养和高价值药物生命周期管理中,提供地面环境难以替代的实验变量和工艺窗口。


未来一个时期,全球太空制药的竞争重点不在于“谁先把药送上太空”,而在于“谁能把空间实验嵌入药物研发和质量监管体系”。太空制药的产业化标志,是形成稳定的客户需求、可复用的工程平台、可解释的质量数据、可接受的监管路径和可持续的商业回报。(作者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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