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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创监管新模式 “神秘买家”成网售药品监管利器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然而,不少企业依然我行我素,即使消费者没有提供处方或者提供虚假处方也接受网络订购出售处方药。近日,此种现象在长沙已悄然消失,市民网上购药已经难觅销售处方药店铺了。这背后,是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创“神秘买家”抽样模式,严查药品网络交易突出问题,4家违规药店GSP证书被撤,极大地震慑了各大连锁药房和单体药店。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这一监管新模式有望成为网上药品销售监管利器。
乱象:网售处方药无须处方
前一段时间,记者浏览多家网上药店发现,虽然其销售模式均为不直接销售处方药,不能直接将处方药加入购物车,但是可以将处方药加入“药品清单”。点开药品详情可以看到,除价格外,还注明了处方药购买须知:本品为处方药,请凭处方购买。本网站只对处方药作信息展示,不提供交易。网站声称不在线销售,购买者如有需要,联系在线客服。在线客服告诉记者,线下下单后,会邮寄给购买者,可以线上付费,也可以货到付款。消费者还可以线上预约,填写购买者联系方式、用药者信息,用药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方式”为必填项,而“上传纸质处方单”一栏,却不是必填项。预约后,客服会和购买者取得联系。
“本品为处方药,您预定成功后,展示药品的药店会根据处方审核结果主动与您联系。”不过,接下来的咨询让人大失所望。咨询中,客服人员并未提及要提交处方单信息,一些网售平台会询问是否服用过此类药或者有医生处方,不过,并不强制要求上传处方,付款后等待收货就行。如此轻松地买到处方药,让人难以置信。
“药品是特殊商品,它能治病也有可能致病。对于处方药的销售,一直是我们监控的重点。与实体店相比,网上药店业务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控制难、取证难、监管难度极大。如果采取日常的飞行检查等常规检查手段,有时候根本查不出问题。”长沙市局网监处处长高仁发介绍说。
创新:“神秘买家”靶向抽样
为严厉打击网络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长沙市局成立食品药品网络经营监管处,主动进行网上监测,多渠道获取监管信息,创新监管形式。今年以来,该局创新建立“神秘买家”监管新模式,采取“线人潜伏、网上购买、验身抽检、立案查处”等手段,精准实施“靶向抽样”,严厉查处“违法网销”,切实维护百姓用药安全。
据高仁发介绍,这一创新方式通过固定证据链,网上买药倒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来说,执法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建立“线人队伍”。每次实施网络药品监督抽样前,选定任务人员,并确定其对外身份信息,及其在拟抽查的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注册账号、昵称、收货地址(可设多个)、支付方式等信息。同时,由市局对这些“神秘买家”进行备案管理。
二是组织“购买出击”。采取“隐匿身份、消费求购”的方式,组织抽样人员使用已备案账户登录网络交易平台;根据任务要求,检索拟抽样药品(含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选择符合抽样要求的药品;并使用已备案的支付方式向被抽样单位支付样品购置费。购物发票(或收据)允许使用已备案抽样人员姓名。
三是确保证据完善。在收到抽样药品后,“神秘买家”通过截图、录像等方式对被抽样样品状态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样结果的情形进行网络信息采集。
四是实施“验身抽检”。网上交易完成后,“神秘买家”转换角色,以监管人员身份到被抽样单位现场确定抽样产品、填写抽样清单,依法组织送检。发现抽检问题,按照规定依法处置,及时公示结果。
高仁发介绍,抽样人员和账户都在市局进行了备案,严格按照正规流程操作。而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抽样药品不需付购样费用,但长沙市局网监办仍申请了5万元经费,专门用于网络购样支出。
截至目前,长沙市局采取此创新抽样模式,对16家通过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抽查,抽样24批次,立案查处10家企业,撤销4家药店GSP证书,有力惩治和震慑了不法商家。
规范:助推行业有序发展
长沙市局检查的结果显示,网售处方药违规行为五花八门。譬如,消费者在长沙本地药店网上购药,本地的药店接单,而发货地址却是吉林。“这就属于异地发货,接单药店没有该药品,为了完成销售,叫别的电商送过来,甚至找外地供货商发货,譬如刚刚提到的吉林。这些进货渠道未经该公司质量部门把关,存在很大的用药安全隐患。”高仁发说。
湖南省医药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指出,随着多个省份相继出台加强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用“网订店送”“网订店取”的方式,方便群众用药,鼓励合规企业规范化经营,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部门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长沙市局这一创新工作方式,有效遏制了网售处方药乱象,或将成为网上药品销售监管利器,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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