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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总结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广东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总结的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食药监办法函〔2017〕59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现将有关总结情况予以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梁云 (020)37871776
附件:广东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总结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8日
附件:
广东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总结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食药监办法函〔2017〕592号)的有关要求,在国家总局的领导下,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掀起了学习应用食品安全法的热潮,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基本情况
根据总局通知要求,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在严格落实总局的要求基础上,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以转发文的形式要求各地市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经费保障,明确活动要求和完成期限,鼓励创新竞赛方式,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2017年12月4日,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广东省局委托广东省食品检验所组织举办了“12·4宪法日活动暨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广东省局局长、党组书记骆文智在竞赛现场作了重要讲话。此次参加省级决赛的是经省、市、县(区)食品药品部门筹备、培训、初赛,层层选拔出来的来自全省各地的食品安全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等四类代表88名优秀选手,以全省地级以上市为单位组成的22支队伍。参赛选手在比赛中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水平。经过紧张激烈角逐,产生团体优胜奖6名,其中广州市代表队获团体一等奖,佛山市代表队、清远市代表队获团体二等奖,江门市代表队、茂名市代表队、揭阳市代表队获团队三等奖;产生个人优胜奖12名,按企业代表、协会代表、执法人员代表、消费者代表分别为一等奖4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以及优秀组织奖16名。获得个人优胜奖前8名的选手将组队代表我省参加即将举行的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
二、主要经验成效
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是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举办本次竞赛我局总结出以下经验:一是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作为选拔培养人才的依据和手段,建立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才库;二是大力推广食品法律知识竞赛的成功经验,积极运用竞赛成果,加大对业务骨干的培养使用力度,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形成良好学习、工作风尚;三是推动岗位培训练兵常态化,促进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大提升,实现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精通,做到监督管理严密,执法流程熟知,执法依据科学,行政处罚合法,确保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零缺陷”,行政执法“零过错”,监督抽检服务“零投诉”。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我国食品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阶段我国判定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法定依据,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地位,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利器,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规的立法原意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规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紧迫感,是当前全民学法极为关键的一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是一项新的工作,我省之所以能够圆满举办全省竞赛,离不开总局领导的关心指导、省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省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这是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的重要活动,是我局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的生动实践,对于提升广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和食品安全法治意识,推动全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再创新局有着深远意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广东省局代表队已组建好,分管领导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明确指出,代表队承载着全省各类人员的重托,要真心接受总局的检阅,要精心准备,赛出好水平、赛出风格。接下来,广东省食品检验所作为具体承办单位,将组建一支高水平的教练组,将对代表队8名选手进行为期一周的高强度集中培训。同时,我们也要求教练组与8名选手共同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通过自主复习、自主出题、每日一考、集中讨论、抢答练习等形式,加深对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认知及理解,力争在全国竞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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