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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七个必须坚持”加快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谈3】用科学监管有效防控风险

  •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 2018-02-12

       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不久前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必须坚持风险管理的原则,强调要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必须切实防范、努力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所谓风险管理,就是以最低的成本避免风险或使风险所致损失达到最低程度。中华文化中,从来就不乏风险管理的闪光思想。如居安思危的哲学,孔子“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的思想。但把风险管理作为现代科学来研究应用,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应用,也就是近十来年的事。2009年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对风险监测评估警示预警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要求;2010年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提出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管理;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2017年出台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提出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科学监管制度,严防严管严控风险隐患。

    

       那么,如何坚持风险管理的原则呢?首先要树立安全源于设计的理念,以确凿的科学数据为依据,加强研发环节的风险评估,保持高水平的科学标准,提高产品上市的起点,让监管决策有坚实的科学基础。通过科学、严格、高效的审批制度的确立,引导食品、药品企业广泛建立和强化“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力争在产品生命周期的起点就做对,从源头上减少风险隐患。

    

       其次,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随着经济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新兴科技在食品药品领域广泛应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日趋复杂多样,不能再用传统的风险管理理论来认知,也不可用传统的风险管理方法来应对,而要以系统的思维,对各层次、各业务环节、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进行通盘考量,开展全面有效的整合风险管理。既要强化分级管理突出重点,也要强化系统管理补齐短板;既要着眼于影响安全的内部因素,也要关注外部因素;既要重视传统的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也要关注非传统的风险问题。要加深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规律的认识,确保在风险的初起到爆发之间,有效切断风险传递链条,让风险因素在时空上不能叠加,切实避免危害的发生。

    

       第三,要进一步确立多方责任的理念。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是系统工程,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多方的,再强大的政府监管机构,再丰富的监管资源,也无法应对所有的风险因素,必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科学有效的防控体系。企业是风险防控的主要参与者,也是主要责任人,要通过法规的完善和有效监管的督促,让企业主动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和风险防控,能够根据产品上市后的情况,及时完善产品设计,改进质量。消费者是风险信息的直接反馈者,要完善风险监测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应急反馈,让产品的风险信息尽早被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获知,为及时有效的风险防控提供有效信息。专业化的技术机构和专家人才,是风险研究评估的重要专业力量,要充分组织好利用好,为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泾溪有险,不闻倾覆;平流无石,时有沉沦。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的安全,也不存在零风险,安全状态的获得只能来自于对风险的有效管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本质就是典型的风险管理,其目标和意义就在于用科学的方法有效防控风险,平衡风险和收益,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东汉时期史学家荀悦曰:“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风险无处不在,监管资源有限。坚持风险管理的原则,就是要把有限的资源更多地用在科学的“防”上,让各级监管机构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实现更加有效的管控。


(责任编辑:郭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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