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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提议】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开封市中医院院长庞国明建议 中药制剂在医疗专科联盟实行备案调配
中国医药报记者 王晓冬 刘云涛 报道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开封市中医院院长庞国明建议,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后,可以在医疗专科联盟实行调配,即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可在本行政区域医疗联盟内进行调配;跨辖区调配使用时,申请调配单位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也可调配。
庞国明代表表示,中药传统制剂是专科联盟发展的重要载体。专科医疗联合体联盟作为一种提高型医疗联合体,能够使三级医院发挥其优势专科诊疗技术的引领作用,辐射和带动基层医疗机构专科诊疗水平的提升,从而促进专科的整体发展和分级诊疗的落地。
因此,参照《中医药法》关于医疗机构中药传统制剂备案管理的相关模式,建议各医疗联盟单位之间实行备案调配制。同时,中药制剂生产单位应对调配的中药制剂质量负责,使用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制剂的说明书使用,并对超范围使用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郭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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