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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到期默认制落地
7月27日,随着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发布,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到期默认制在我国开始实施。
《公告》明确,在我国申报药物临床试验的,自申请受理并缴费之日起60日内,申请人未收到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可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药物临床试验。
“大变革带来大变化。”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沈琳评价道,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调整后,新药进入临床试验的时间会大大缩短,临床试验相关方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在自由选择、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药物研发全链条将加速洗牌,这对企业和临床试验机构将是一种全新考验。
新药临床试验提速
“到期默认制对节省临床试验全流程时间非常有利。”扬子江药业集团临床试验工作负责人俞海俊算了一笔时间账:过去临床试验从申请到获批至少需要6个月;找机构承接临床试验项目、与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PI)讨论相关细节、通过伦理审查,所有环节无缝对接,至少耗时9个月。实行到期默认制后,企业可以在提请沟通交流会的同时和临床试验机构洽谈合作;综合药审中心和临床试验机构的意见,企业及时、有针对性地完善试验方案后将其递交伦理委员会;临床试验申请最多在60个工作日(约3个月)可以完成,综合各环节计算,新药临床试验的进度至少“比原来快4个月”。
沈琳认为,实行到期默认制旨在鼓励企业大胆创新,不仅能让药物临床试验尽快开展,还让更多创新药有机会推进到临床试验阶段,促使创新研究活跃起来。但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临床试验提高质量,推动创新研发。因此,必须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临床试验监督机制。除了《公告》中提到的申请人“应定期向药审中心提供药物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的设计外,还要有主动监督,以督促申请人加强自律。
临床试验申请实行到期默认制对企业是利好消息,但诸多挑战也随之而来。“审批制下监管部门严格把关,为企业分担了研发风险。实行到期默认制后,临床试验风险和受试者安全都需要临床试验申请者自己承担。企业应及时调整并适应这一变化。”沈琳说。
《公告》要求,申请人在提出新药首次临床试验申请之前,应向药审中心提出沟通交流会议申请。药审中心药理毒理首席科学家徐增军在2018年(第35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提醒企业,要善用沟通交流会。他表示:“沟通交流会是促进企业和监管机构互相了解的关键环节,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向监管机构证明自己的在研药物在安全性、有效性方面的特点,并听取监管机构对药物研发的意见,以推动临床试验研究工作开展。”
伦理审查备受关注
可以预见,未来新药临床试验需求将呈爆发式增长。对此,临床试验机构的伦理委员会能否迅速跟进、调整审核思路,成为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等7家协会发布的报告——《推动临床研究体系设计与实施,深化医药创新生态系统构建》指出了现行伦理审查存在的弊端:中国伦理审查没有规定时限,并且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各伦理委员会各自单独审查、存在重复审查的情况,影响了临床试验的启动。
“审评审批提速后,伦理审查环节的矛盾就会非常突出。”沈琳解释,伦理委员会是受试者的代言人,伦理审核就是要看临床试验方案是否能很好地控制风险、保障受试者权益和安全性,但现在很多伦理委员会对自己的定位有偏差,自认为科学家而不是受试者代言人。沈琳认为,伦理委员会应关注受试者安全、代言受试者权益。如果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避免多重伦理审核,达成伦理委员会审查互认,将对推进我国药物创新起到促进作用。
俞海俊的担忧在于,如果企业的申报资料不被认可、需要提交补充资料,伦理委员会能否快速响应。《公告》规定,对于已受理的申报资料不符合审评技术要求的,药审中心可通过沟通交流或补充资料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收到补充资料通知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提交补充资料。
“如果相关资料涉及伦理批件,时间就非常紧张。”俞海俊说,补正内容后的临床试验方案还要得到伦理委员会认可,但伦理审查会一般一个月进行一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与伦理委员会配合不好,申请人可能要等待伦理审查完成后重启申报环节,再次递交资料,药物进入临床试验的速度将会因此再度放缓。
PI将成稀缺资源
“新药研发,不仅需要大笔资金投入,还要有高水平的科学家介入。”徐增军说。
临床试验机构是否有足够的专家资源来承担到期默认制带来的临床试验放量,是企业和专家共同担心的问题。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在保证试验科学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PI,将成为稀缺资源,团队配备差的企业将因此面临更大挑战。“Ⅰ期临床将更加集中在经验丰富的临床试验机构,新药临床试验设计经验丰富的PI也将更加抢手。”俞海俊预测。
苏州云顶药业高级副总裁李卫平把在我国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按最终目的分为三类,分别是推动药物在国内上市、推动我国药物走向国际、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一部分。这三类临床试验对于PI的能力要求逐层递增。他认为,在主导推动药物在国内上市的试验方面,我国PI具备相应能力但认真程度需要提高;在推动我国药物走向国际的试验方面,我国PI在了解国际临床试验要求和用药指南上还有待提升;在参与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方面,中国研究者作为PI的经验不足,鲜有机会担任PI。
“整体看来,我国PI临床经验很丰富,但对待临床试验不够积极主动。”李卫平指出,医生作为PI参与临床试验,有助于树立医院在相应领域的权威地位,提升医生学术水平,促进药物研发,也有助于满足患者治疗需求。但由于医院和医生参与临床试验的收益远远小于诊疗收益,所以积极性都不高,高质量研究者的供给不能满足临床试验需求。
李卫平认为,要改善这一状况,一方面要允许更多医院承接临床试验,通过实践培养更多研究者和PI,以竞争提升医生群体对临床试验的认真程度和专业水平;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在医院等级评定标准中细化临床试验开展情况相关指标,增加临床试验完成情况及质量的权重,引导医院和医生参与临床试验。
对于后者,有关部门已有部署。2017年7月,科技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等部门印发了《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等三份文件,提出将“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研究推进临床研究劳务报酬激励政策的突破”,但其在医院层面的落地细节还有待进一步明确。(记者 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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