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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强化中药饮片生产监管
中国食品药品网 记者 李舒雯 报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全区中药饮片生产监管,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促进饮片产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中药饮片标准,健全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对生产的中药饮片质量负全部责任。同时,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药品GMP 条件下生产,并建立完整的研究、验证、风险评估、生产、检验等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相关记录应真实、可靠、完整;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配备与所生产品种、规模相适应的检验人员、仪器设备、实验物料、检测环境等质量要素。生产的每批中药饮片必须按照法定标准逐批进行全项检验并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饮片不得销售使用。
《通知》明确,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中药饮片产品溯源管理体系,要对接国家有关饮片生产产业链上游的监管政策和要求,加强中药材供应商的现场审计,不从无法溯源的开放市场、供应商购用中药材,确保购入中药材的品质和质量。在中药饮片生产销售环节实现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鼓励企业融合二维码技术,将中药材、炮制用辅料、药包材和饮片纳入溯源管理。针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不按 GMP 要求生产或抽检产品不合格等现象,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实行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通报暨集体或单独约谈会,促进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增强企业做好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责任编辑:叶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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